中标
2024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自动监测及实验室仪器采购)中标公告采购包1
金额
199.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281-wxhy-g2024-0004
预算金额78.2万元
招标联系人范丽花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恒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5298438092
中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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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JSZC-320281-WXHY-G2024-0004 

项目名称:2024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自动监测及实验室仪器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110108743346563F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38号楼1至6层全部内4层97.2720000元
2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91350200737856612P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501室86.4569920元
3江澄实验室科技(无锡)有限公司91320281MA204PY747江阴市长山大道55号天安数码城59幢1402室92.13782000元
4青岛顺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1370214350291012X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天康路20号4号楼88642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第一包:NOx分析仪;O3分析仪

第二包: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

第三包:蒸发恒重称量分析仪

第四包: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定仪;β射线烟尘检测器

品牌(如有):第一包:NOx分析仪   赛默飞世尔;O3分析仪   赛默飞世尔

 第二包:PM2.5分析仪   厦门隆力德;PM10分析仪   厦门隆力德

 第三包:蒸发恒重称量分析仪  青岛顺昕

 第四包: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定仪  卡佛 ;β射线烟尘检测器  崂应

规格型号:第一包:NOx分析仪  42iO3分析仪  49i

第二包:PM10分析仪  A670PM2.5分析仪  A670

第三包: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定仪顺昕  4000A

第四包: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定仪  Da VinciMINI;β射线烟尘检测器  1089K

数量:第一包:一氧化碳分析仪,1套;臭氧分析仪,1套;

第二包:PM10分析仪,2套;PM2.5分析仪,2套。

第三包:蒸发恒重称量分析仪,1套。

第四包: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定仪,1套;β射线烟尘检测器,1

单价:第一包:一氧化碳分析仪,10万元/套;臭氧分析仪,8.2万元/套;

第二包:PM10分析仪,14.248万元/套;PM2.5分析仪,14.248万元/套。

第三包:蒸发恒重称量分析仪,35.2万元/套。

第四包: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定仪,34.5万元/套;β射线烟尘检测器,11.3万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建丰、范宗明、谢建平、周秋平、奚海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代理费与评标费组成,由中标供应商分别按中标金额计取支付。招标代理费按以下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费计取方式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类别为服务类招标,根据下表计算每家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费。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按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中标金额

收费比例最高上限%

最高上限

1

100万元(含)以下部分

1

政府采购代理费原则上最高上限不得超过5万元。

2

100万元—500万元(含)元部分

0.4

3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

0.3

4

1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

0.2

5

5000万元(含)以上部分

0.1

采购包1:7200元;采购包2:5699.2元;采购包3:6429元;采购包4:78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

单位地址:江阴市锡澄路166号

联系人:范丽花

联系电话:051086008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恒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单位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街道寿山路35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298438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29843809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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