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L0504G230316001杜蒙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卢先生1804597265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千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先生1514277004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SL0504G230316001杜蒙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14: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杜蒙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杜蒙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已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以庆农发【2022】42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匹配资金,招标人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和农业信息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千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境内,本次补充设计项目区共涉及5个镇12个行政村,分别为敖林西伯乡敖林西伯村、四家子村、新兴村和杏树岗村;巴彦查干乡和南村、朝尔村和王府村;靠山种畜场;他拉哈镇六家子村、庆平村和永升村;连环湖镇他拉红村(示范区)。

2.工程规模:项目区建设内容包括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一)田间道路工程

1、机耕路(水泥路):修缮水泥路16条,长度23.234千米。

(二)其他工程

本次规划晒场2处,总面积为21087平方米。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

 

 

段(包)编号

段(包)名

标 范 围

 

 

 

 

  (天)

招标控制价 (万元)

SLSG0504G230316001001001

杜蒙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

水利工程招标

2023年4月15日

2023年10月30日

198

2017.93173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1.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 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 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执行。

1.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检员1人(或道桥专业工程师1人)、安全员1人,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期间确保每个月现场出勤达到20天以上(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施工单位要在3日内成立项目部,以上人员需要全部到位,录入钉钉系统并开始考勤,然后签订施工合同。达不到以上要求的不予签订合同,已经签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正常使用,或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质检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道桥专业工程师具有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证书均证企相符。

(2)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1.4其他要求:

1、项目机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的承诺书(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谎报漏报等情况,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使用保函投标的,需要追缴保证金。

2、已承建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项目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承建其他在建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使用保函投标的,需要追缴保证金。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全部成员提供: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已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严禁借用或出让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一经核实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规定对投标单位和出借、出让单位做出处理。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 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 (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 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 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 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 (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 ,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 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提供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施工过程实施工地现场刷脸考核制度,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二分之一、累计两次不参加工程重要例会等行为将视为挂靠行为。

8、本次投标要求各投标企业承诺,在此次投标活动过程中使用的印章已在公安机关备案,不做出承诺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10、投标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保证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2.现场投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 。)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2023 年 03 月 16 日至 2023 年 04 月 07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大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21.209.152.208/TPBidder 招标文 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 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

( 一)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4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 电汇、转账、电子保函。

(一)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 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 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 (必须由本单位基本 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 金 (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因银行 转账到账时间可能存在延迟,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 间 24 小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 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 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交纳。

(二) 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进入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水利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要求执行,本项目仅接受独立保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三) 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二)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3 年 04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共 198 日历天。

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

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21.209.152.208//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和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招标人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4597265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千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海街道香堤荣府社区工业街7-17

代理联系人:郑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1514277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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