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犹县]上犹县匹克球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493.1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59.84万元
招标公司上犹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15970072535
招标代理机构上犹扬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建隆齐盛建设有限公司1493.14万元
中标联系人程维娟
公告正文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 上犹县匹克球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 |||||||||||
工程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清湖村 | |||||||||||
建筑面积 | 1300.0 ㎡ | 结构/层数 | 框架/2层 | |||||||||
招标范围 | 新建综合楼 (内设休息室、会议室内、工作室、更衣室、卫生间等)、 公厕、匹克球场、看台、膜结构雨棚、绿化及市政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 |||||||||||
招标控制价 | 16598473.15元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 |||||||||
工期 | 40 天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不排序) | ||||||||||||
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 | 福建隆齐盛建设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投标报价 | 14931492.37 元 | |||||||||||
建造师 | 姓名 | 程维娟 | 注册编号 | 闽2352014201580562; | ||||||||
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 |||||||||||
业绩查询网址 | / | |||||||||||
中标候选人2单位名称 | ||||||||||||
企业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业绩查询网址 | ||||||||||||
中标候选人3单位名称 | ||||||||||||
企业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业绩查询网址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受理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4815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4813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2 | |||||||||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 ||||||||||||
单位/评委 | 福建隆齐盛建设有限公司 |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
评标得分 | ||||||||||||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489000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1489439.55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0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1978439.55元 | |||||||||||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无效投标原因 | ||||||||||||
认定依据 | ||||||||||||
公示截止期:2024年09月23日 | ||||||||||||
异议受理 | ||||||||||||
招标人名称 | 上犹县教育体育局 | 联系电话 | 15970072535 | |||||||||
招标人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文体中心三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犹扬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97-8551699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犹江商务中心写字楼408 | |||||||||||
监督机构 | ||||||||||||
名称 | 上犹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97-8542463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时,填写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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