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二分公司沪宁段5标预制梁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5标预制梁预制工程劳务分包及预制梁预制机械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BYJTL-009 ) 一、招标条件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5标工程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沪宁段站前5标项目经理部承建施工。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及上海市负责资本金,剩余为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我公司“工程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预制梁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沪宁段正线DK62+402~DK85+571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23.17公里。含崇明特大桥桥长16.47公里(含崇明站)、崇启公铁长江大桥桥长4.09公里及路基2.61公里。设3#梁场承担标段内577孔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及运输)。 2、招标项目名称及范围: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5标预制梁预制工程;施工范围为5标全线。 3、工程地点: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5标项目工地。 4、计划工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正式开工日期以项目下发“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预制梁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且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⑵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符合本次招标条件的专业承包或劳务施工施工的资质条件;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财务能力要求:最低注册资本300万元,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⑷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 ⑸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⑹其他要求:无 1、本次招标要求联合体招标,其中机械合同与劳务合同分别签订,两家公司不能为同一法人。联合体投标以劳务分包单位为牵头单位。 2、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子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1)注册:投标人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注册成功、通过劳务企业认证审核并开通服务(本工程投标所需要的服务标准为3级服务标准)。 (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投标人须登录网站--“劳务招标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3)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如有需要,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5日,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V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详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北新镇安联村)持本单位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存储设备。 (4)注:投标人完成上述程序后,方可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www.crecgec.com)。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澄清提问(如有)、澄清补遗确认(如有)、报价、递交标书”等工作。 2、澄清提问: 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劳务招标系统标书补遗中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劳务招标系统中及时响应,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点前汇达至以下账号,汇款时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简称及包件号(编辑格式为:招标编号中的年份、序号、包件号),以便财务及时查账,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用汇款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账 号:125913985510902 联系人:陈 辉 联系电话:18151268365 2、投标文件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按商务分册和技术分册分别封装,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封应密封完好,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1.2封面上写明以下各项(并注明哪一分册): 项目名称: (XX分册)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上午 时前不得开封 2.1.3未按本章第3.1.1项和第3.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投标文件必须在2023年5月10日14:00时之前递交至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66#会议室; 2.2.2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14:00时。 开标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66号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发布。 七、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资格后审。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66号 邮政编码:210000 联系人:陈辉(18151268365)118649893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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