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廊坊市三河市水源贯通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2832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三河市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王月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威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冲181311488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0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廊坊市三河市水源贯通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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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2832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廊坊市三河市水源贯通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三河市水源贯通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三审批投资【2024】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三河市本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三河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地点:建设地点:幸福渠北杨庄、幸福渠南分干、郭夏渠、陈司渠、红娘港一支、引泃入潮等相关河渠道。建设内容:新建引水泵站 1 座;河(渠)综合整治 49.6km,包括河道1.1km,干渠 34.65km,支渠 13.85km;坑塘整治 5 处,面积26981m2 ;干渠新建节制闸 2 座、新建涵闸 1 座,拆除重建节制闸 3 座、拆除重建暗涵 1 座,支渠维修加固节制闸 1 座,新建坑塘连通闸 6 座;拆除重建及新建桥梁 4 座;建设工程信息化系统一套。 勘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合同段。 2.2招标范围:按国家及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相关设计服务等内容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勘察及设计资质。(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7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有效的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注册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与设计或勘察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社保要求2024年连续3个月社保)。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2 00:00至2024-07-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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