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全国大屏业务集中监看管理平台租赁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全国大屏业务集中监看管理平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ZYT-20231013-003),比选人为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针对电视屏相关业务开展了全面、深入的测试,包括日常监测、新产品上线以及产品对标测试等。为更好提升业务资源覆盖深度、广度,拟以租赁的形式引入全国31省包含移动高清、广电有线大屏业务监看集中监测管理平台。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系统上线周期 | 租赁期限 |
1 | CP01725 测试服务 | 集中监看管理平台租赁 | 1 | 在合同签订生效10天内完成平台安装且调试达到比选人的要求 | 自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租赁期内需为比选人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2)项目采购额:人民币424,528.30元(不含税);
(3)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比选人技术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4)中选人数量:中选人1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424,528.30元/不含税总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与本项目类似的大屏业务监看集中监测管理平台销售或租赁等相关业绩至少一份。
注: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体现业绩金额、内容、双方签字或盖章),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须含首末页、签章页)、销售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如提供的业绩为框架合同,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并经双方确认的结算证明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订单或发票),业绩时间及金额均以结算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人员要求:
1)参选人须承诺派遣至少1名计算机大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2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经验的工程师到比选人现场进行服务实施与支撑。直至系统调试完毕,可以正常使用,且比选人人员掌握系统使用及维护方法。
2)参选人须承诺在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期限内,提供7*24小时远程支撑人员1名。
注:须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注:须提供承诺书。
(5)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承诺书。
(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注:满足要求并填写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远程购买文件的方式,请各购标人将购标材料整理发送至jinbingzhi1369.cutcc@chinaccs.cn,联系人:金炳志;联系电话:18351591369。
4.3购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比选文件购买费用银行汇款凭证(转账备注:数字生活)、开票信息;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等。
4.4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支付方式:
比选代理公司账户,支付账号如下:
收款账号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收款账号:12590267491010800008531
(2)发票领取:登陆邮E招网站或扫描网站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进行申领标书费发票,或联系比选代理领取。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9时30分。
5.2参选文件的递交: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7室。各参选人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参选文件,并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以确保相关文件及时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请各参选人自行跟踪快递行程。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收件联系人:金炳志;联系电话:18351591369。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适用 。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211号
邮 编:510630
联 系 人:肖工
电 话:020-85565970
电子邮件:/
网 址:/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金炳志(报名) 杨雨青
电 话:18351591369(报名) 19951951667
电子邮件:jinbingzhi1369.cutcc@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10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