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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畜牧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6号),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8号),对做好现代设施农业谋划储备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出将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做好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现代物流设施等各类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引导加大融资支持。为认真做好我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支持重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牢固树立大食物观,以优化设施农业布局、适度扩大规模、升级改造老旧设施为重点,建立健全融资项目库,强化项目谋划顶层设计,完善“分类设库、分层储备、分级管理”运行机制,优化“主体线上填报、地方逐级推介、部门分批推送、银行自主审贷”流程模式,用好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各类政策工具,引导撬动更多金融活水流入现代设施农业,助力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以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支持重点
  1.支持建设以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加快传统优势产区设施改造提升,支持整县推进实施老旧低效设施改造,加快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和设施装备,有序推进产业提档升级。以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为前提,有序推进盐碱地等非耕地现代设施种植园区化开发。强化大中城市现代化都市设施农业建设,突出发展现代都市型智慧设施种植,建设一批全年生产、立体种植、智能调控的连栋温室和植物工厂等高端生产设施,形成一批布局合理、高产高效的现代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以蔬菜(食用菌)和水稻生产大县为重点,合理布局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水稻集约化育秧中心和食用菌集中制棒(袋)中心。
  2.支持建设以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加快规模养殖场设施化改造升级,支持配套和完善精准饲喂、智能环境控制、粪污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稳步推进生猪家禽立体化设施养殖建设,建设立体多层生猪养殖圈舍,因地制宜推广高层楼房养猪,推广蛋鸡、肉鸡叠层笼养,配套全流程高效生产设备和智能化管理系统。加快肉牛肉羊集约化设施养殖建设,重点发展标准化圈舍,升级完善设施装备,提高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养殖水平。建设奶牛智慧养殖场,建设智慧养殖圈舍,升级智能挤奶系统,强化优质牧草供给。
  3.支持建设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加快传统养殖水域设施提档升级,以水产养殖大县为重点,推进集中连片传统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以工厂化智能化养殖设施为建设重点,布局建设工厂化、生态化设施渔业优势区域;加强宜渔盐碱地开发利用,提高水产养殖效率,拓展水产养殖空间。
  4.支持建设以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支持建设提升产地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加快补齐产地预冷、清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物流配送等设施短板,提升技术装备水平,畅通衔接转运通道,全面建成以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为支撑的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支持建设提升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设施,补齐建设一批粮食烘干中心和烘干点。推进烘干设施综合利用,提升设施果蔬干燥加工能力。
  二、严格程序要求,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项目谋划设计
  1.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作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与国有企业、产业龙头企业、投资公司等加强合作,综合考虑当地农业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水平和金融服务能力,引导有关金融机构、专业咨询机构等提前介入,帮助盘活存量资产、整合要素资源,共同谋划设计既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又满足金融信贷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2.完善好项目投资运营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自主谋划项目并按要求承接中长期贷款等各类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市整建制连片谋划实施项目。鼓励将有内在关联性的零散项目打捆打包为整装项目并整体实施。鼓励各地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大探索力度,创新完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新型经营主体租赁经营,企业领办、村民入股等多种合作共赢的新型投资运营机制。鼓励以项目建成后形成的生产经营收入为主,统筹构建多元化还款渠道,实现项目收益自平衡可持续。
  3.设计好项目投融资模式。鼓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立足项目融资建设需要,综合考虑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结构、运营方式等因素,因地制宜设计符合现代设施农业特点的项目投融资模式。鼓励积极借鉴相关项目成功运作经验,复制推广地方平台统建融资、大型企业自建投资、农业园区招商引资、产业龙头联农筹资等成熟投融资模式。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组团提供金融服务,提升项目实施质效。
  (二)完善项目储备管理
  1.分类设库。依托融资项目库,加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设施种植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仓储冷链物流设施、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储备管理,提升项目申报遴选、融资对接等各项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农田水利设施补短板、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智慧农业、种业振兴、农垦、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对外合作等领域逐步纳入融资项目库,引导加大融资支持。
  2.分层储备。设立县、市、省、部四级融资项目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单个项目投资规模,综合考虑项目融资需求、扩投资增收入带动作用等因素,确定项目储备层级并逐级审核上报。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100万元(含)以下的,纳入县级融资项目库;投资规模在100—500万元(含)之间的,纳入市级融资项目库;投资规模在500—1000万元(含)之间的,纳入省级融资项目库;投资规模超过1000万元的,省农业农村厅择优遴选推介至部级融资项目库。
  3.分级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管理相应层级融资项目库。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牵头指导项目储备、遴选、推送、对接等各项工作。厅发展规划处、经济作物处、畜牧处、水产局等相关业务处室统筹管理相应行业融资项目库。县、市、省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均可对本级储备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形成本级重大项目清单,推送相关金融机构。
  (三)优化项目遴选推送
  1.主体线上填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把握好项目谋划节奏,及时指导实施主体注册现代设施农业融资项目库管理平台(网址:https://acpmp.agri.cn),录入主体情况、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融资需求等基本信息。以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的,原则上须编制项目融资方案(附件1),并上传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
  2.地方逐级推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管理行业、贴近行业、熟悉行业的优势,立足职能对“投资主体真实性、建设内容真实性、产业政策合规性”进行把关,并按照“分层储备”要求逐级推介上报。各地要加大挖掘力度,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努力把更多符合要求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纳入融资项目库。各地推介至省里的项目,由各相关业务处室对政策合规性进一步把关,符合条件的遴选纳入相应行业省级融资项目库,并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荐。
  3.部门分批推送。针对省级融资项目库,农业农村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等有关部门,定期汇总形成省级重大项目清单,连同项目融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在线分批推送至有关银行。各地要参照省级融资项目库做法,定期汇总形成相应层级项目清单,拓展各类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合作,做好项目清单推送和融资对接服务。
  4.银行自主审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金融机构加强沟通,定期进行通报调度,督促加快项目对接。要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独立评审、自主决策,加快项目尽调、授信审批和贷款投放。要密切跟踪项目融资进展,对金融机构暂不予支持的,要详细分析拒绝原因,会同有关专业机构,共同做好融资辅导服务。
  三、明确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建立工作机制
  各地要建立健全现代设施农业融资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专项小组,强化工作协同,统筹指导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深化现代设施农业融资项目库建设,引导加大融资支持。要安排专人专责,及时开展项目在线审核、遴选推介等相关工作。要加强与当地银行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项目融资对接、调度通报等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策应用
  各地要依托融资项目库,建立规范的工作台账,做好拟入库项目“投资主体真实性、建设内容真实性、产业政策合规性”审核认定。对纳入融资项目库并成功获得贷款的项目,要对接落实好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出台激励措施,协调有关资金,对纳入上级融资项目库并成功获得贷款的项目给予奖励。要组织做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渔业发展资金项目等财政支持项目以及数字农业等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的谋划储备和申报工作,对纳入融资项目库并获得金融资金支持的,省厅将在申报认定和验收等环节中给予适度倾斜。
  (三)加大宣传示范
  各地要全面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各类主体知晓、掌握相关政策,运用融资项目库,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和融资对接。要加紧组织开展实地调研、专题培训、专项研讨等活动,了解掌握现有成熟投融资模式,并立足实际加以复制推广,推动发挥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四)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于8月15日前将本地融资项目库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邮箱:hnsnynctcwc@126.com)。各地要按期对融资项目库项目储备情况、与银行对接情况、融资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和典型案例,并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有关情况。
  联系人:
  计划财务处 刘洪洋 0371-65918768
  发展规划处 刘文发 0371-65917225
  乡村产业发展处   刘 启 0371-65918891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赵金金 0371-65918652
  市场与信息化处   秦 阳 0371-65917776
  对外经济合作处   曾显奇 0371-65918761
  粮食作物处   李 鑫 0371-65918800
  经济作物处   宋元冬 0371-65918626
  资源利用处   常 杰 0371-65917187
  畜牧处   张小玲 0371-65917673
  奶业管理处   刘 粉 0371-65917091
  畜禽屠宰管理处   张建华 0371-65917127
  水产局   楚翔宇 0371-65918950
  种业管理处   胡 赓 0371-65917132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魏 涛 0371-65917712
  农田建设管理处   李 娟 0371-65918852
  附件:1.项目融资方案编制提纲
                2.农业农村融资项目储备对接情况统计表
  2023年8月2日
  附件1
  项目融资方案提纲
  一、项目概况
  明确项目建设背景、政策支持、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生产条件、实施方式、运营方案等。通过打捆打包方式开展的项目,要特别注意建设内容之间的内在关联性。
  二、主体情况
  明确实施主体的股权结构、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经营能力、技术实力等情况,以及项目开展与现有资产的战略协同作用和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投资估算
  明确项目投资周期、基础单价等测算依据,估算项目总投资、分项投资、分年投资等。明确项目资本金筹集方式、规模和比例,估算自有资金成本。明确项目融资来源及渠道,包括拟申请的贷款规模、比例及可接受的利率区间等,估算资金成本。
  四、财务分析
  根据项目性质,确定适合的评价方法。围绕项目建设内容开展整体财务测算,估算项目营业收入、补贴性收入及各种成本费用,明确项目总成本和预期收益。论证包括项目相关收益覆盖投入成本(含融资成本)的合理性,通过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分析,评价项目可融资性。明确项目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自身经营性收入,合理预测回款资金流,探索建立稳定多元的贷款偿还渠道。在投资估算基础上,按照审慎原则开展财务收支估算,明确项目还本付息计划。梳理相关资源,提出信用结构搭建安排。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有财政资金投入的,明确资金投入额度及合规投入方式,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实施保障
  围绕提升项目融资运营效率、产品市场品牌价值和主体偿债能力等内容,明确项目实施保障措施、风险防控措施,探索建立实施保障长效机制。

附件2










农业农村融资项目储备对接情况统计表

省辖市名称:



填报日期:




单位:个、万元


序号

建设领域

储备情况

授信情况

用信情况

项目个数

总投资

融资需求

项目个数

总投资

融资需求

授信金额

项目个数

用信金额

合计










1

现代设施农业











    设施种植业











    设施畜牧业











    设施渔业











冷链物流设施











    粮食烘干设施










2

其他











    现代农业产业园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农业产业强镇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智慧农业











种业振兴











农垦











农业绿色发展











农业对外合作











其他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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