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峰门铺生态修复和文物保护工程(二期)装饰及附属工程
金额
250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颜建红0236746574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峰门铺生态修复和文物保护工程(二期)装饰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门铺生态修复和文物保护工程(二期)装饰及附属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垫江发改委发〔202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太平镇、桂阳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按超五星级酒店标准进行装饰装修,装饰面积约为3100㎡,并配套水电、暖通等相关设施设备;完善相关附属工程,新建员工宿舍。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的第3条业绩要求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31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8-02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0 11: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垫江县县级机关3号综合楼
地址:
渝北区东湖南路中渝爱都会2栋9-4
联系人:
廖老师
联系人:
颜建红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13896600775 联系电话: 02367465743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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