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 徐圩港区内船舶燃油供油框架协议单位选聘竞争性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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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11-22 17:27:05 |
行业类型 | 建设工程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4-11-22 00:00:00 至 2024-11-28 23:59:59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线上获取 点击下载 |
文件售价(元) | 0.0 |
开标时间 | 2024-11-29 15:30 |
开标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29 15:30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受采购人连云港徐圩港口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徐圩港区内船舶燃油供油框架协议单位选聘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徐圩港区内船舶燃油供油框架协议单位选聘
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项目概况: / ;
2.3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4 采购控制价:各型柴油价格按照江苏发改委公布的当期最高批发价,各供应商在此价格基础上按统一比例下浮报价,注: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下浮率至少为8%,少于8%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谈判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2.6采购范围:船舶燃油0#国六柴油、-10#国六柴油。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准予备案登记通知书且备案内容包含为船舶提供油料(柴油)供应服务(备案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在连云港辖区内按要求完成海事局船舶油料供给单位备案,并提供海事一网通船舶油料供受作业报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内)
注: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
3.4 信誉要求:
3.4.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4.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担任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董事、监事)
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业绩要求: / ;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 11 月22日至2024年 11 月 28 日;
4.2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获取谈判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参与供应商需要开具采购文件购买发票的,采购活动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发票由代理机构负责开具;采购活动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发票由采购人负责开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4.4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5:30;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谈判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下浮率至少为8%,少于8%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的最终下浮率最高的谈判下浮率为入围价,以此价格作为框架协议价格签订合同,该供应商直接入围徐圩港区内船舶燃油供油框架协议单位。谈判小组根据最终谈判下浮率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询问有效投标人是否响应入围价,响应入围价即入围徐圩港区内船舶燃油供油框架协议单位。若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3家(不含3家),则推荐评审下浮率由高到低的前4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含3家),则推荐评审下浮率由高到低的前3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当入围单位达到4家或谈判小组询问至最后一家有效投标人后谈判结束。最终成交人少于3家(不含3家),采购人将重新发布公告。
7.谈判保证金
7.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 2 万元。
7.2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存款账户缴纳,以企业的办事处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磋商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本次竞争性谈判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连云港徐圩港口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港区二港池综合调度指挥中心 | 地 址: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220室 |
联 系 人: 王慧芝 | 联 系 人: 杨工 |
电 话: 18036653560 | 电 话: 17751682605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87369283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