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小营东路热力管线扩径工程穿越道路工前评估单位比选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项目内容
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小营东路热力管线扩径项目确定穿越道路工前评估单位比选
项目编号:GZ230495FW0010-0024
比选人: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柳芳北街6号 邮编: 100028
联系人:何工 电话:64636655
传 真:64625050
2文件获取 获取文件日期:2023年7月12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
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楼8层803
方式:现场获取;
3工作内容 详见“第二章 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以及比选文件附件。
*4参选人材料 参选人须提供材料如下: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三年业绩一览表;
6、未被列入京能招标采购黑名单。
*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之日止。
*6参选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副本均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电子版本须为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为pdf,载体为U 盘)
7参选文件密封 参选文件袋(文件箱)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选人的名称,本文件在 2023年7月 18 日 14 时 00分前不得开封。
8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 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涵 联系电话: 010-87977777
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楼8层会议室
备注:本项目参选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
9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3年7月18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楼8层会议室
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现场开标方式。本项目将于2023年7月 18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楼8层会议室现场开标。
10参选有效期 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1服务费用 中选金额 收费规则
<人民币50万元 按人民币3000元向中选人收取服务费
人民币50万元(含)—人民币100万元(含) 按人民币5000元向中选人收取服务费
>人民币100万元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向中选人收取服务费
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小营东路热力管线扩径项目确定穿越道路工前评估单位比选
项目编号:GZ230495FW0010-0024
比选人: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柳芳北街6号 邮编: 100028
联系人:何工 电话:64636655
传 真:64625050
2文件获取 获取文件日期:2023年7月12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
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楼8层803
方式:现场获取;
3工作内容 详见“第二章 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以及比选文件附件。
*4参选人材料 参选人须提供材料如下: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三年业绩一览表;
6、未被列入京能招标采购黑名单。
*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之日止。
*6参选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副本均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电子版本须为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为pdf,载体为U 盘)
7参选文件密封 参选文件袋(文件箱)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选人的名称,本文件在 2023年7月 18 日 14 时 00分前不得开封。
8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 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涵 联系电话: 010-87977777
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楼8层会议室
备注:本项目参选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
9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3年7月18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楼8层会议室
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现场开标方式。本项目将于2023年7月 18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楼8层会议室现场开标。
10参选有效期 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1服务费用 中选金额 收费规则
<人民币50万元 按人民币3000元向中选人收取服务费
人民币50万元(含)—人民币100万元(含) 按人民币5000元向中选人收取服务费
>人民币100万元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向中选人收取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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