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嘉应学院教务系统功能升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嘉应学院教务系统功能升级服务采购项目经专家组论证、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审核,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止。
一、项目编号:2023jyudyly003
二、项目名称:嘉应学院教务系统功能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9000.00元
四、项目需求:
1.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的教务系统功能升级服务项目模块需要与学校现有教务系统无缝对接,源代码级兼容。教务系统功能升级模块需结构良好,接口完备且性能好,系统运行安全和稳定,和现有教务系统采用统一开发平台和技术路线开发,新升级功能可以直接嵌入到现有教务系统的各项功能菜单里。为保障现有教务系统稳定性及与其他业务系统数据共享,教务系统功能升级的各子系统/功能模块必须基于现有教务系统的数据字典和学校统一数据平台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保证跨系统数据同步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2.本采购项目需要达到的功能要求
(1)教务系统和财务系统学生数据同步,包括学生缴费注册、学生学籍异动数据推送以及各种考试报名和缴费模块的功能升级;
(2)教务系统现有功能的修改升级,包括升级师资信息管理功能、教师辅助信息管理功能、新增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维护功能、新增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维护功能、增加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功能、增加评教推优有关功能、增加开课类表统计数据查询导出功能、升级通识选修课管理的有关功能、升级成绩单模板以及升级学生基本信息维护模块功能。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用户需求调研、系统开发部署、基础数据录入/导入、联调联试以及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30日,在试运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专业工程师对采购人用户进行培训,保证用户能正常操作使用系统的各项功能。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3年,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合格供应商资格
(1)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合同购置。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176号互联网创新创业园2号301室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老师(0753-2186803)
嘉应学院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一、项目编号:2023jyudyly003
二、项目名称:嘉应学院教务系统功能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9000.00元
四、项目需求:
1.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的教务系统功能升级服务项目模块需要与学校现有教务系统无缝对接,源代码级兼容。教务系统功能升级模块需结构良好,接口完备且性能好,系统运行安全和稳定,和现有教务系统采用统一开发平台和技术路线开发,新升级功能可以直接嵌入到现有教务系统的各项功能菜单里。为保障现有教务系统稳定性及与其他业务系统数据共享,教务系统功能升级的各子系统/功能模块必须基于现有教务系统的数据字典和学校统一数据平台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保证跨系统数据同步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2.本采购项目需要达到的功能要求
(1)教务系统和财务系统学生数据同步,包括学生缴费注册、学生学籍异动数据推送以及各种考试报名和缴费模块的功能升级;
(2)教务系统现有功能的修改升级,包括升级师资信息管理功能、教师辅助信息管理功能、新增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维护功能、新增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维护功能、增加教师教学业务档案功能、增加评教推优有关功能、增加开课类表统计数据查询导出功能、升级通识选修课管理的有关功能、升级成绩单模板以及升级学生基本信息维护模块功能。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用户需求调研、系统开发部署、基础数据录入/导入、联调联试以及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30日,在试运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专业工程师对采购人用户进行培训,保证用户能正常操作使用系统的各项功能。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3年,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合格供应商资格
(1)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合同购置。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176号互联网创新创业园2号301室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老师(0753-2186803)
嘉应学院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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