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文土告字〔2023〕34号
经 文昌市人民政府 批准,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
用途 |
混合比例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文国土储(2022)-147号 |
文昌市铺前中心渔港片区渔家路东侧地段 |
10353.36 |
商业用地 |
100.0 |
40.0 |
≤1.20 |
≤40.00 |
≥20.00 |
≤15.00 |
2345.0360 |
2345.0360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二)宗地净地情况:
本次出让宗地按净地条件出让,即土地权利清晰,收回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已补偿安置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海南省政府(琼府〔2018〕3号)文件规定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文国土储(2022)-147号 |
零售商业餐饮混合用地 |
300 |
- |
- |
5 |
-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铺前中心渔港经济区指挥部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照签订的《成交确认书》约定,在20个工作日内与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2.本次出让宗地属商业项目用地。须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琼自然资规〔2021〕12号)的有关规定。竞得该宗土地后,竞得人须在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具备规划报建条件,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以及有关部门的行业规定,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项目、两年内竣工验收。不按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和不在一年内动工建设项目的,由受让人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受让人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该合同约定,退还除该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执行。 3.本次出让宗地按净地条件出让,即土地权利清晰,收回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已补偿安置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海南省政府(琼府〔2018〕3号)文件规定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竞买人应当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地块净地条件无异议,在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同意与出让人按该净地条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确认出让地块交地开发建设。 4.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有关规定,本次出让宗地商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为不低于300万元/亩,不设定年度产值指标和年度税收指标,开发建设的项目产值和税收征缴按照现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达产年限5年。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文国土储(2022)-147号),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一并与铺前中心渔港经济区指挥部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文国土储(2022)-147号)。 5.竞得土地后,竞得人拟在文昌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6.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规定完善该宗地施工报建、地质、压覆矿、消防、环保、土壤等审批手续,方可动工建设。 7.根据《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文国土储(2022)-147号地块建设项目绿色建筑等级和装配式建造意见的复函》,该宗地的竞得方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根据《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有关内容规定,该地块的竞得方至少应按绿色建筑基本级进行设计。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竞买条件,并按规定缴交土地竞买保证金,经过审核我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其资格,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2.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实,在文昌市境内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挂牌:(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3年09月22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 。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09月22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10月30日17时30分 。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网址
(一)挂牌报价时间为: 2023年10月20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11月01日10时00分
(二)挂牌网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lr.hainan.gov.cn:9002/)。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愿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竞买活动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及报价。 (二)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号)要求,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出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七、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 0898-63330100 、18976212356 。
联系电话: 林先生 刘先生 。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lr.hainan.gov.cn: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66664947。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
咨询电话:0898-65236087。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