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MH-2024-02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4-00623
3、项目名称:利川市南坪乡“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318国道干堰段人行道改造)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40(万元)
6、最高限价:324.869768(万元)
7、采购需求:
利川市南坪乡“擦亮小城镇”建设项目(318国道干堰段人行道改造),主要内容包括人行道、排水沟、挡土墙、景观石、监控设备等新建及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 ”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 【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并附网站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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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377966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社区三组华盛街 88 号
联系方式:19871076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9871076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