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676条废旧轮胎处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3sc100478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肖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朱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676条废旧轮胎处置

发布时间:2023-12-20 09:05:22 来源: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标的名称 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676条废旧轮胎处置
项目编码 GR2023SC1004788 转让底价 4.4677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20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03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一、本次处置资产为: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676条废旧轮胎,标的详情详见《废旧轮胎处置明细表》

二、本次处置资产放置地点为东区和西区修理厂内。

三、本次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0.05万元或其整数倍,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400204350387T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攀枝花市 攀枝花东区
住所/注册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学园路9号1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余念亭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4007469032493
批准单位名称 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总经理办公会第17次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3-09-21
批准文号 2023年总经理办公会第17次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4.467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报废资产处置合同》。

三、付款期限:受让方应于《报废资产处置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以及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0.5万元。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及转、受双方签署的《报废资产处置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报名时需缴纳标的相对应的保证金。

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676条废旧轮胎,按现状整体转让,不存在抵押、担保和租赁。标的按现场实物状态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物所作出的说明仅作为参考,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

二、本次转让标的不具备原物资使用性能。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合法、合理、谨慎进行处置,不得用于原生产用途;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使用的废旧材料不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三、转让方已对标的状况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标的质量、数量、规格、尺寸、完整、功能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物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署《报废资产处置合同》并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查证标的物现状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的过程中,一切费用自理,并承担除转让方原因外在查证现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

五、受让成功后,受让方在对标的的拆解、包装、运输、现场清扫等作业过程中,如引发安全、环保、治安、交通等事故(事件)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及责任。作业过程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六、涉及明火作业时,受让方需提前按照转让方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包括不限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人员的上岗证),待征求同意后按照转让方指定地点和国家及行业规定落实现场监护人及消防措施,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施工中产生的电费由受让方支付转让方财务部,电费的计算以转让方生产部核算为准。

七、受让方须使用的所有器具、机械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提供,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运输交易标的的过程中,必须保证现场以及运输路途中安全和清洁。

八、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九、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5日内完成交易标的搬运等清场工作

十、其他事项详见《报废资产处置合同》(样本)。

十一、看车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13618162639。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03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741101018260021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报废资产处置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剩余部分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报废资产处置合同》;

8.《报废资产处置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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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资产处置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朱茜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5808119796
项目报名联系人 甘思妍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86123311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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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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