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130辆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gjzb2023-1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玖华
招标代理机构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琳159671713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NBGJZB2023-19
发布日期:2023年6月2日
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130辆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内容及限价:
1.1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130辆纯电动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1.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标段一:55辆10.5米级纯电动公交车;中标人1家;
标段二:75辆8.5米级纯电动公交车;中标人2家(第一中标人40辆,第二中标人35辆);
1.3最高限价:
标段一:116万元/辆;
标段二:90.5万元/辆;
1.4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2.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且制造商的注册资本在1亿元(含)人民币以上(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2投标人2021年销售产值5亿元(含)人民币以上。(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证明为准)。
2.3近三年内在招投标等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列入各项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时提供公司股权情况。)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5日9:00至2023年6月13日23: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整(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售后不退。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4.1.金额:
标段一: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
标段二: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5日9时30分, 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smgczx.com/)上发布。
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号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采购人:
名    称: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玖华
电    话:0574-87937832
十、招标代理:
名    称: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8-19楼
联 系 人:夏琳、韩丽珺、陈杰、章瑚婷
电    话:0574-56209550、15967171357
电子邮件:13359863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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