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Y2021-08-08
二、项目名称: 诸暨技师学院校园文化(党建)布展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487000(元) | 浙江一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浣东街道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10楼00100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诸暨技师学院校园文化(党建)布展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 (党建)布展施工一体化采购 | / | 1 | 487000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方燕,杨仙英,应丽云,郭惠英,王加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3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技师学院
地 址:诸暨技术学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13506852347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9079323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588561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亿工程管理服务(诸暨)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诸暨市安康路58号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7540037
质疑联系人:丁钰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5-8907524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0575-87023633
联系人 :金永康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5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技师学院布展).doc招标文件(技师学院布展).doc
356.2K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诸暨技师学院校园文化(党建)布展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4 | 最高限价 | 详见招标公告,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
5 |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除非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否则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标的划分 | 本次招标共1个标的,招标人择优择定中标人。 |
8 | 招标文件的 获取 | 详见招标公告。 |
9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10 | 资格审查 | 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11 | 资格文件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结果为准) (4)其他资格证书(详见招标公告,提供相应资格文件证书复印件)。 |
12 | 商务技术文件 |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情况介绍; (3)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4)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及投标方案描述,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设备选型或提供服务方案说明; (5)投标设备详细配置清单或提供服务描述和技术(服务)偏离表; (6)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如有); (7)招标文件标明的影响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主要设备材料的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 (8)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如需要); (9)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如需要); (10)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需要); (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
13 | 报价文件 |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小微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若有,格式见附件); (5)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14 | 现场演示 | 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
15 | 投标样品 | 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
16 |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 |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17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 |
18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9 | 转包与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
20 | 履约保证金 |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履约保证金在采购单位将货物(服务、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无息退还。 |
21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22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23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24 | 信用记录 | 根据财库[2016]49.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25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 |
26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 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 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 |
序号 | 不良行为 | 记录时限 |
1 |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 6个月 |
2 | 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 6个月 |
3 |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 6个月 |
4 | 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 | 6个月 |
5 |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 | 6个月 |
6 | 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 | 1年 |
7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 1年 |
8 | 虚假投诉、恶意投诉和不按程序、规定时间进行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1年 |
9 | 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 | 1年 |
10 | 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 1年 |
11 | 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 1年 |
12 |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 2年 |
13 | 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 | 2年 |
14 | 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 | 2年 |
15 | 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 | 2年 |
16 | 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 | 2年 |
17 | 提供虚假资料参加投标的 | 3年 |
18 |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 3年 |
19 | 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 | 3年 |
20 | 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 | 3年 |
21 | 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 3年 |
22 |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 5年 |
23 | 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 | 5年 |
24 | 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 | 5年 |
25 | 在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 | 5年 |
26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违反政府采购管理的行为 | 酌情处理 |
项目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企业资信 | 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企业信誉、市场反映等情况酌情打分,最高5分。(开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0-5分 |
企业资信 | 投标人获得“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得5分,“诸暨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得3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0-5分 |
方案设计 | 综合设计方案:投标人需根据诸暨技师学院校园文化(党建)布展设计要求提供一份综合设计方案,方案应合理运用诸暨本地元素和学校文化内涵,反映学校的独特性,应全面、整体地展示该项目各个布置点设计方案理念与效果图,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的完整性、设计场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学校校园文化及人体工程美学等进行打分(0-6)。 | 0-6分 |
方案设计 | 大厅文化布展: (1)设计风格体现学校文化特色,符合主题及大纲内容,设计新颖独特并与学校现有文化价值体系相符; (2)设计内容完善度:空间原始照片、3D效果图、平面图展开图、设计方案新颖度,效果图需与现场方位、空间结构相符,不符合不得分。(0-8分) | 0-8分 |
方案设计 | 党建文化布展: (1)党建文化内容提炼、主题规划需与学校现有文化价值体系相符; (2)设计内容完善度:空间原始照片、3D效果图、平面图展开图、设计方案新颖度,效果图需与现场方位、空间结构相符,不符合不得分。(0-8分) | 0-8分 |
方案设计 | 校史文化布展: (1)校史文化内容提炼、主题规划需与学校现有文化价值体系相符; (2)设计内容完善度:空间原始照片、3D效果图、平面图展开图、设计方案新颖度,效果图需与现场方位、空间结构相符,不符合不得分。(0-8分) | 0-8分 |
方案设计 | 其他连廊文化布展: (1)根据投标人对其它剩余区域方案设计的完整性及设计效果进行综合评定; (2)设计内容完善度:空间原始照片、3D效果图、平面图展开图、设计方案新颖度,效果图需与现场方位、空间结构相符,不符合不得分。(0-8分) | 0-8分 |
方案设计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VR全景效果图进行打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VR全景效果图全面完整、清晰、美观,灯光色彩搭配合理,突出重点,井然有序,完整表现空间效果,真实呈现材料、材质及布展效果(6,10]; 投标人提供的VR全景效果图齐全,基本能展示出本项目的设计特色(3,6]; 投标人提供的VR全景效果图简单或不能体现项目的实际需求[0,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VR全景效果图链接发至代理公司邮箱内,未提供本项目不得分) | 0-10分 |
现场踏勘 | 根据投标人对现场的熟悉情况,对学校文化的收集考察情况,对学校环境的熟悉程度,满足校园设计构造情况,提供勘察报告,根据勘察报告进行综合打分。(勘察报告包括现场勘查图片、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无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本项不得分)。0-5分 | 5分 |
施工方案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进度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影响工期等打分(0-5分)。 | 5分 |
售后服务 情况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完善情况进行打分(0-2分)。 | 2分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采购单位 | 供货单位 |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
(总价)大写: | 小写: |
内容 | 招标文件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并请填写下表内容: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监狱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且提供其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 企业类型 | 金额 |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 |||||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 |||||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 |||||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 |||||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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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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