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望城区“一江七河两湖库”管理范围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合同公告
金额
99.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0120400902
预算金额99.3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崇
中标公司湖南省第二测绘院99.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201204009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望城区“一江七河两湖库”管理范围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01204009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望城区“一江七河两湖库”管理范围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 测绘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993000
 合计金额小写: 993000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玖万叁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1

资料收集与工作底图制作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0000

1

30000

2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定方案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0000

1

100000

3

权属调查方案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20000

1

420000

4

公共管制内容调查方案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0000

1

100000

5

数据库建设方案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93000

1

193000

6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图编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0000

1

100000

7

成果上交与检查验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0000

1

50000

合计

993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1-08 —— 2021-06-3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方式:当面移交并签字确认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7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15日内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96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完成资料收集与分析、工作底图制作、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定、调查公告和权属调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之内。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8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项目验收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湖南省第二测绘院:190100910900893627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执行。

质保期:1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积极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协调相关部门及各乡镇配合乙方的调查工作,开展过程检查以及成果验收工作。

2、服务的不足,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服务履行开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甲方对服务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乙方: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需求附后)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提交成果,配合甲方做好过程检查、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2、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4、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按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成服务项目。

7.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4、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或存在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维修并至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合同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方式来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的质量保证期。

5、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227号 地址: 中意二路792号
法定代理人: 舒志清 法定代理人: 吴贤良
委托代理人: 崔崇 委托代理人: 沈琳
电话: 0731-88062410 电话: 0731-86952326
传真: 0731-88062410 传真: 0731-86952327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pdf
  2. 一江七河两湖库磋商文件采购需求.doc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0541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