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镇江段港航运行中心施工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镇江段港航运行中心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镇江段港航运行中心施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苏交建许字〔2023〕00164 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共同筹措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LS-ZJ-YXSG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镇江
2.1.2建设概况: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614)和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港航运行中心及港口综合信息系统施工图设计(苏交建许字〔2023〕00164 号)要求,镇江市需建设完善航网运行中心场所作为智慧运河工程的配套工程。市级航网运行中心负责辖区干线航道网日常运行监测、区域船闸统一调度和远程集中控制等,可以实现通航环境全面感知、管理要素全面覆盖、管理信息综合展现、智能协同联动、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并实现船闸的远程调度管理、船舶动态监测、过闸船舶诚信管理以及统计信息的自动化上报等功能。
2.1.3合同估算价:详见“投标人须知”。
2.1.4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计划工期:开工令下达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验收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镇江段港航运行中心施工项目LS-ZJ-YXSG标段。
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镇江段港航运行中心的主要基础工程建设(包括视频显示系统、视频图像切换控制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视频监控平台、视频上云、一体化机房、网络安全系统、外场感知数据接入中心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施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文件和运维等全套服务;以及镇江段港航运行中心的环境提升及其附属设施工程。
具体建设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交/竣工日期),投标人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达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或电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3)其它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含暂定A)或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8年1月1日以来(交/竣工时间),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达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或电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其他条件:
a、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中标后能立即赴本项目任职。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或2023年3月-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梦溪路 98 号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邮编:210029
电话:025-86602545-8004
联系人:董健、周泽骏
工作QQ:1902941156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10.2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902941156。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10.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10.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6月19日,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0:00;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0: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
10.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〇二三年六月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镇江段港航运行中心施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苏交建许字〔2023〕00164 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共同筹措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LS-ZJ-YXSG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镇江
2.1.2建设概况: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614)和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港航运行中心及港口综合信息系统施工图设计(苏交建许字〔2023〕00164 号)要求,镇江市需建设完善航网运行中心场所作为智慧运河工程的配套工程。市级航网运行中心负责辖区干线航道网日常运行监测、区域船闸统一调度和远程集中控制等,可以实现通航环境全面感知、管理要素全面覆盖、管理信息综合展现、智能协同联动、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并实现船闸的远程调度管理、船舶动态监测、过闸船舶诚信管理以及统计信息的自动化上报等功能。
2.1.3合同估算价:详见“投标人须知”。
2.1.4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计划工期:开工令下达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验收并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智慧运河工程镇江段港航运行中心施工项目LS-ZJ-YXSG标段。
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镇江段港航运行中心的主要基础工程建设(包括视频显示系统、视频图像切换控制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视频监控平台、视频上云、一体化机房、网络安全系统、外场感知数据接入中心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施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文件和运维等全套服务;以及镇江段港航运行中心的环境提升及其附属设施工程。
具体建设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交/竣工日期),投标人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达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或电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3)其它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含暂定A)或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18年1月1日以来(交/竣工时间),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达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或电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其他条件:
a、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中标后能立即赴本项目任职。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或2023年3月-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梦溪路 98 号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邮编:210029
电话:025-86602545-8004
联系人:董健、周泽骏
工作QQ:1902941156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10.2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902941156。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10.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10.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6月19日,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0:00;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0: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
10.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〇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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