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葫芦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防贫保险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防贫保险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1-08-02 至 2021-08-03
撰写单位: 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防贫保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1400-00324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

中标(成交)金额:14,441,938.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C150499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面向全市各县(市)区因病、因学、因灾等造成生活困难且人均收入不高不稳的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户三类临贫易贫的重点人群,提供防贫保险服务。

服务要求:★1.具备为全市临贫易贫户提供防贫保险经办服务能力。★2.严格履行保险责任,具体如下:(1)疾病住院补充医疗赔付办法:因疾病住院、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医保范围内合理且必要费用,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自付医疗费用 赔付比例(市内) 赔付比例(市外)3000元——20000(含)元 85% 80%20000元——50000(含)元 90% 85%50000元以上 95% 90%(2)意外伤害身故赔付办法: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每人年度赔偿限额5万元。(3)重大疾病赔付办法:经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初次罹患本保险合同所附重大疾病,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的,保险人按保单载明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每人年度赔偿5000元。(4)因灾防贫赔付办法:保障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所导致的房屋损失和室内财产损失, 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户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损失金额 赔付比例0元-20000(含)元 80%20000元-50000(含)元 90%50000元以上 100%(5)因学防贫赔付办法:家庭中具有公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籍的人员接受保单载明的、已选择投保的下列教育期间(1、接受高等教育期间;2、在义务教育之外,高等教育以下在校就读期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有可能致贫或返贫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减除政府政策外,每人年度赔偿限额5000元。(6)收入损失赔付办法:因遭受已选择投保的主险及附加险保险事故造成可能返贫或致贫的,由村、乡确认后情况属实的,进行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6000元。(7)其它赔付:其它赔付标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以签订协议方式另行约定。★3.进行年度核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如保费发生资金结余,则结余部分资金由承保公司负责原渠道返回政府。如返回资金高于保费总额的10%(含)及以上,超出部分按承保公司与政府签订协议约定的比例退回管理费用。

服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1.具备为全市临贫易贫户提供防贫保险经办服务能力。★2.严格履行保险责任,具体如下:(1)疾病住院补充医疗赔付办法:因疾病住院、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医保范围内合理且必要费用,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自付医疗费用 赔付比例(市内) 赔付比例(市外)3000元——20000(含)元 85% 80%20000元——50000(含)元 90% 85%50000元以上 95% 90%(2)意外伤害身故赔付办法: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每人年度赔偿限额5万元。(3)重大疾病赔付办法:经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初次罹患本保险合同所附重大疾病,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的,保险人按保单载明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每人年度赔偿5000元。(4)因灾防贫赔付办法:保障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所导致的房屋损失和室内财产损失, 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户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损失金额 赔付比例0元-20000(含)元 80%20000元-50000(含)元 90%50000元以上 100%(5)因学防贫赔付办法:家庭中具有公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籍的人员接受保单载明的、已选择投保的下列教育期间(1、接受高等教育期间;2、在义务教育之外,高等教育以下在校就读期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有可能致贫或返贫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减除政府政策外,每人年度赔偿限额5000元。(6)收入损失赔付办法:因遭受已选择投保的主险及附加险保险事故造成可能返贫或致贫的,由村、乡确认后情况属实的,进行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6000元。(7)其它赔付:其它赔付标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以签订协议方式另行约定。★3.进行年度核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如保费发生资金结余,则结余部分资金由承保公司负责原渠道返回政府。如返回资金高于保费总额的10%(含)及以上,超出部分按承保公司与政府签订协议约定的比例退回管理费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艳、王实、周立华、赵秀莲、魏春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差额率分档累进计算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2,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赔付率95.4%,管理费率4.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              

联系方式:0429-355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联系方式:0429-3062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桦楠           

电 话:0429-30622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公开招标文件-葫芦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防贫保险服务项目.doc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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