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浸涂20000吨风电五金配件技改项目 |
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1283号(原厂区内) |
浙江浩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厂区内生产车间二层的闲置区域,建设年浸涂20000吨风电五金配件技改项目。项目主要采用油性底漆、油性面漆、久美特、锌美特、特氟龙、环保达克罗等为原材料,购置抛丸机、两浸两喷生产线、全自动浸漆生产线、ABB机器人等国产设备,采用抛丸、打磨、上件、浸涂、离心、烘干、冷却、喷涂、烘干、脱漆、检验、包装等技术或工艺。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浸涂、喷涂20000吨风电五金配件的生产能力。 |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抛丸过程在抛丸机内密闭完成、打磨过程在打磨房内密闭完成,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浸涂工段、喷漆房工作时均保持密闭,内部配套设排风机,使喷漆房内保持微负压,产生的浸涂、喷涂废气经风机引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废气经治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中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