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犍为县城区智慧充电桩(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公告
金额
353.3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wgq-cs202218
预算金额353.35万元
招标公司犍为县恒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0833-42663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采购人委托,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相关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QWGQ-CS202218
二、项目名称:犍为县城区智慧充电桩(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磋商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充电桩共76座,其中7kw交流充电桩48座、120kw直流充电桩28座,配套建设配电柜、弱电防水控制箱、监控摄像头、三级诱导标志牌,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2、最高限价:353.359859万元。
3、服务时间:(1)项目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所有货物必须交付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并随货同行提供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由采购人进行核验。(2)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成交供应商立即开展项目实施,并在货物交付后的3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体项目实施,达到验收并交付的要求。(3)项目实施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的45个日历天。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上述要求完成交付或采购人核验不合格的或者整体验收不合格的,视为违约,采购人均有权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5%)。(4)数据对接及系统控制采购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的30个日历天,完成与犍为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运维中心平台充电桩管理软件模块的各项数据对接和系统被控功能。
4、项目实施地点:犍为县玉津镇。
5、付款方式:(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2)成交供应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3)项目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完成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与犍为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运维中心平台充电桩管理软件模块的各项数据对接和系统被控功能的实施内容验收后,采购人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4)项目剩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采购人在质保期(质保期最低为3年,具体以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并执行)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5)以上每笔付款(如)需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拨付到采购人为准。如有迟延,不能视为采购人违约。(6)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金额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6、售后服务:按行业标准执行。
五、供应商(产品)本次磋商采购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本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
1.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具有入川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lsggzy.com.cn/pub/webindex.html)下载。如磋商文件有修改或采购事项变动的,将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lsggzy.com.cn/pub/webindex.html)、犍为新闻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自行查看(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2年12月19日9:1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和磋商地点:2022年12月19日13:30(北京时间);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犍为县恒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犍为县恒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281447766
采购代理机构: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3-4266355
电子邮件:3242056291@qq.com
邮 编:614400
一、采购编号:QWGQ-CS202218
二、项目名称:犍为县城区智慧充电桩(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磋商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充电桩共76座,其中7kw交流充电桩48座、120kw直流充电桩28座,配套建设配电柜、弱电防水控制箱、监控摄像头、三级诱导标志牌,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2、最高限价:353.359859万元。
3、服务时间:(1)项目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所有货物必须交付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并随货同行提供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由采购人进行核验。(2)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成交供应商立即开展项目实施,并在货物交付后的3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体项目实施,达到验收并交付的要求。(3)项目实施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的45个日历天。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上述要求完成交付或采购人核验不合格的或者整体验收不合格的,视为违约,采购人均有权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5%)。(4)数据对接及系统控制采购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的30个日历天,完成与犍为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运维中心平台充电桩管理软件模块的各项数据对接和系统被控功能。
4、项目实施地点:犍为县玉津镇。
5、付款方式:(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2)成交供应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3)项目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完成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与犍为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运维中心平台充电桩管理软件模块的各项数据对接和系统被控功能的实施内容验收后,采购人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4)项目剩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采购人在质保期(质保期最低为3年,具体以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并执行)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5)以上每笔付款(如)需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拨付到采购人为准。如有迟延,不能视为采购人违约。(6)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金额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6、售后服务:按行业标准执行。
五、供应商(产品)本次磋商采购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本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
1.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具有入川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lsggzy.com.cn/pub/webindex.html)下载。如磋商文件有修改或采购事项变动的,将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lsggzy.com.cn/pub/webindex.html)、犍为新闻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自行查看(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2年12月19日9:1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和磋商地点:2022年12月19日13:30(北京时间);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犍为县恒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犍为县恒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281447766
采购代理机构: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3-4266355
电子邮件:3242056291@qq.com
邮 编:6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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