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0年度珠海市金湾区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计量监督抽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用能单位计量审查、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认证认可专项监督抽查、生产企业技术检查、金湾区区长质量奖辅助工作服务项目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400-202008-j30000301-0005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丽0756-3263130
标书截止时间2020/08/20
投标截止时间2020/09/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0年度珠海市金湾区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含风险监测)、计量监督抽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用能单位计量审查、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认证认可专项监督抽查、生产企业技术检查、金湾区区长质量奖辅助工作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9 03 15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0-202008-J30000301-0005

项目名称:2020年度珠海市金湾区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含风险监测)、计量监督抽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用能单位计量审查、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认证认可专项监督抽查、生产企业技术检查、金湾区区长质量奖辅助工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0年度珠海市金湾区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含风险监测)、计量监督抽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用能单位计量审查、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认证认可专项监督抽查、生产企业技术检查、金湾区区长质量奖辅助工作服务

2、标的数量:每个包组各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个包组进行招标,包组一主要内容为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含风险监测)、计量监督抽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用能单位计量审查、认证认可专项监督抽查(含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包组二主要内容为生产企业技术检查(对金湾区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检查,填报相应检查表,并对检查结论负责)金湾区区长质量奖辅助工作。

2)招标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包组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包组一各部分的具体名称及预算金额如下:

序号

各部分的具体名称

预算金额

1

金湾区生产领域监督抽查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含产品风险监测的费用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2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

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3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使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4

加油机计量强制检定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5

集贸市场贸易结算在用计量器具强检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6

定量包装产品抽查检验

人民币捌万整(¥80,000.00)

7

用能单位计量审查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8

认证认可专项监督抽查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3)包组二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拾万元整(¥700,000.00)。服务内容为金湾区生产企业技术检查,重点对采购人随机抽取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持有企业等开展技术检查,指导检查对象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直至企业完成整改。区长质量奖评定辅助工作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服务。

5完成时间包组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0年12月10日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其中抽样工作应当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包组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0年12月10日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说明:

1)包组一投标报价范围:采用费率报价,投标报价上限≤100%,不能为负数,否则均将视为无效投标。包组一的总合同金额及各详细部分的合同金额为上述表格中对应的预算金额。具体结算时按照各包组中标人实际的完成情况进行据实结算(详细说明详见用户需求书)。

2)包组二投标报价范围:采用固定金额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组一: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1.2 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说 明 : 1.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1个工作“ 信 用 中 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包组一投标人须取得计量器具检定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包组二: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1.2 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说 明 : 1.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在“ 信 用 中 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

1. 本项目个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对各包组内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投标。投标人可投标一个或同时投标个包组,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组:如中标包组一,则不参与包组二评审评标顺序为包组一,包组二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8 14 日至 2020 8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9 03 15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六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有效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仅需包组一投标人提供)4项仅须包组一提供

注:以上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二)购买方式为

1现场购买;2邮件购买(将证明文件及转账凭证全套资料彩色扫描发送157921504@qq.com)。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南翔路工商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0756-3930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联系方式:0756-3263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 吴泉泉

电话:0756-335937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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