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禅城区残联关于遴选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推动佛山市禅城区残疾人托养工程建设,改善和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我会拟遴选具有养老或医疗康复服务资质的机构开展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业务,具体方案如下:
一、集中托养服务对象
符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禅城区残疾人康复救助服务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禅残工委〔2022〕3号)中的重度残疾人。对象一般为生活不能自理,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精神类别残疾人需选择有精神专科医疗资质的托养机构)。
二、托养服务费用补助标准及付款方式
精神类残疾人补助标准为2400元/人·月,视力、肢体和智力类残疾人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月,补助费用直接划拨至托养机构,据实结算。
三、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拟定1年,合同生效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四、服务内容及资质要求
1、提供满足集中托养需求的床位,宿舍人均面积6㎡以上(建筑面积);
2、配备可满足重度残疾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场地和设施;
4、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制度、医疗保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风险应急预案等并落实执行;
5、具备服务周期内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租赁合同、消防证明等。
符合条件又有合作意向的机构请于8月5日前携相关材料到禅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进行报名。(联系人:区永康,联系电话:82345591)
佛山市禅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27日
一、集中托养服务对象
符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禅城区残疾人康复救助服务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禅残工委〔2022〕3号)中的重度残疾人。对象一般为生活不能自理,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精神类别残疾人需选择有精神专科医疗资质的托养机构)。
二、托养服务费用补助标准及付款方式
精神类残疾人补助标准为2400元/人·月,视力、肢体和智力类残疾人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月,补助费用直接划拨至托养机构,据实结算。
三、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拟定1年,合同生效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四、服务内容及资质要求
1、提供满足集中托养需求的床位,宿舍人均面积6㎡以上(建筑面积);
2、配备可满足重度残疾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场地和设施;
4、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制度、医疗保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风险应急预案等并落实执行;
5、具备服务周期内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租赁合同、消防证明等。
符合条件又有合作意向的机构请于8月5日前携相关材料到禅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进行报名。(联系人:区永康,联系电话:82345591)
佛山市禅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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