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海左岸”人才公寓配套设施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0.2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29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海左岸”人才公寓配套设施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 “中海左岸”人才公寓配套设施装修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岚蓤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雷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凌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海左岸”人才公寓配套设施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区专题会议纪要[2024]1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245.35m2,工程费用为20290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海左岸”人才公寓配套设施装修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室内装修、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给水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2905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3.8. 本招标项目采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723日至2024729日上午9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00分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为记名方式报名。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869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层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
8.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 729日17:00 前携带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前往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enjoy5191.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26层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22878805 ,传真:/
联系人: 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803505,传真:/
联系人: 刘工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电话:0591-62338323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日收到你方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层开标室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7-23 18: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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