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324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S324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项目
(S324-FASJ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作的通知(苏交公路﹝2022﹞13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安全设施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公路﹝2022﹞3号)要求,需要开展连云港市境内S324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工作。为按时完成上级下达任务,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对S324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项目开展公开招标工作。本项目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S324-FASJ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项目对应路段为S324连云港段,S324起点位于海滨大道与324交叉口,终点止于沭阳与灌云交界,桩号范围K0~K74+516,其中K32+922~K37+177与S242共线4.255km,K37+177~K53+752与G204共线16.575km总里程53.686km(其中,K61+026-K74+516为二级公路)。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标准》和江苏省印发的《江苏省普通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技术指南》相关要求,重点对穿村镇路段、交叉口路段、重点路段、服务管理设施及出行服务质量、养护管理水平、全线速度管控、指挥平台建设、事故多发路段处置、车辆通行安全管控、四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安全精品路设计;完成 “四项清单”编制,一是收集基础资料,对既有设施进行符合性检查、评价,制定交通安全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提升清单;二是对现场进行全面的排查评估,根据统计的各类数据,从人、车、路、环境,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查看现场,详细分析事故成因,确定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三是公路安全精品路提升往往采取综合性处置措施,涉及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形成合力,共同参与整治,故需要编制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治清单;四是推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资源融合,共享供电、光纤、杆件等基础设施和监控、卡口的视频、交通流量等信息,实现部门资源有效共享,减少沿线各类设施的设置,需要制定部门资源共享清单。制定“一点一方案”、“一段一设计”的针对性处置措施。
本次招标项目为S324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S324-FASJ1标段,主要招标范围为:对S324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创建线路进行全面详细调查评估,并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精细化提升技术性文件等提供方案设计。
(2)周期安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提供方案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经审查后10日内完成优化设计、方案定稿;全部服务期限为承包人方案设计最终成果经发包人验收结束、配合施工图设计招标、设计,直至施工图审查通过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项目(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中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也予以认可)或公路安全精品路设计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项目(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中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也予以认可)或公路安全精品路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3 其他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G228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项目、G324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项目两个项目的投标,但是最多中标其中一个项目;若某投标人已经在一个项目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另一个项目即使中标推荐排名第一,也不得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其余中标人候选人依次递补推荐(以评标时间先后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邮政编码:222002
联 系 人:边工
电 话:0518-85512826
传 真:0518-85513797(自动)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薛晓春、伏泽宇
电 话:025-87715121
传 真:025-87715110
E-mail:JS86531176@126.com
7、其他
7.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7.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7.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8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8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会议号招标代理将通过QQ发送给本次参与投标的经办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7.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023年5月
(S324-FASJ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作的通知(苏交公路﹝2022﹞13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安全设施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公路﹝2022﹞3号)要求,需要开展连云港市境内S324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工作。为按时完成上级下达任务,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对S324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项目开展公开招标工作。本项目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S324-FASJ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项目对应路段为S324连云港段,S324起点位于海滨大道与324交叉口,终点止于沭阳与灌云交界,桩号范围K0~K74+516,其中K32+922~K37+177与S242共线4.255km,K37+177~K53+752与G204共线16.575km总里程53.686km(其中,K61+026-K74+516为二级公路)。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标准》和江苏省印发的《江苏省普通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技术指南》相关要求,重点对穿村镇路段、交叉口路段、重点路段、服务管理设施及出行服务质量、养护管理水平、全线速度管控、指挥平台建设、事故多发路段处置、车辆通行安全管控、四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安全精品路设计;完成 “四项清单”编制,一是收集基础资料,对既有设施进行符合性检查、评价,制定交通安全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提升清单;二是对现场进行全面的排查评估,根据统计的各类数据,从人、车、路、环境,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查看现场,详细分析事故成因,确定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三是公路安全精品路提升往往采取综合性处置措施,涉及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形成合力,共同参与整治,故需要编制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治清单;四是推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资源融合,共享供电、光纤、杆件等基础设施和监控、卡口的视频、交通流量等信息,实现部门资源有效共享,减少沿线各类设施的设置,需要制定部门资源共享清单。制定“一点一方案”、“一段一设计”的针对性处置措施。
本次招标项目为S324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S324-FASJ1标段,主要招标范围为:对S324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创建线路进行全面详细调查评估,并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精细化提升技术性文件等提供方案设计。
(2)周期安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提供方案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并经审查后10日内完成优化设计、方案定稿;全部服务期限为承包人方案设计最终成果经发包人验收结束、配合施工图设计招标、设计,直至施工图审查通过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项目(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中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也予以认可)或公路安全精品路设计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项目(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中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计也予以认可)或公路安全精品路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3 其他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G228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项目、G324连云港段“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方案设计项目两个项目的投标,但是最多中标其中一个项目;若某投标人已经在一个项目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另一个项目即使中标推荐排名第一,也不得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其余中标人候选人依次递补推荐(以评标时间先后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邮政编码:222002
联 系 人:边工
电 话:0518-85512826
传 真:0518-85513797(自动)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薛晓春、伏泽宇
电 话:025-87715121
传 真:025-87715110
E-mail:JS86531176@126.com
7、其他
7.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7.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7.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8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8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会议号招标代理将通过QQ发送给本次参与投标的经办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7.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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