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稻田中学稻田集团关于配置教师校服的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61.6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21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稻田中学稻田集团关于配置教师校服的采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JZ-20190904013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稻田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红都新王宁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稻田集团关于配置教师校服的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190904013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女西服上衣 毛纺织、染整加工原料 毛涤花呢、毛:70%、羊绒10%、涤:19.5%、导电纤维:0.5%、纱支:98S/2*98S/2、克重:300克/米、颜色:深藏青人字条纹 225 147375
2 羊毛V领马甲 毛纺织、染整加工原料 羊毛:100%(罗纹部分除外)、纱支:30S/2、克重:256克/件±14克、颜色:深蓝色 225 48150
3 夏短袖连衣裙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 聚酯纤维:70%、粘胶:30%、颜色:深蓝色 225 62100
4 长袖衬衣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 高支CVC棉涤 棉:80%、涤:20%、纱支:80S/2*80S/2、颜色:白色隐条纹 450 47250
5 短袖衬衣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 高支CVC棉涤 棉:80%、涤:20%、纱支:80S/2*80S/2、颜色:白色隐条纹 225 20025
6 西裙 毛纺织、染整加工原料 毛涤花呢、毛:70%、羊绒10%、涤:19.5%、导电纤维:0.5%、纱支:98S/2*98S/2、克重:300克/米、颜色:深藏青人字条纹 225 53775
7 西裤 毛纺织、染整加工原料 毛涤花呢、毛:70%、羊绒10%、涤:19.5%、导电纤维:0.5%、纱支:98S/2*98S/2、克重:300克/米、颜色:深藏青人字条纹 225 58500
8 男西服上衣 毛纺织、染整加工原料 毛涤花呢、毛:70%、羊绒10%、涤:19.5%、导电纤维:0.5%、纱支:98S/2*98S/2、克重:300克/米、颜色:深藏青人字条纹 93 60915
9 西裤 毛纺织、染整加工原料 毛涤花呢、毛:70%、羊绒10%、涤:19.5%、导电纤维:0.5%、纱支:98S/2*98S/2、克重:300克/米、颜色:深藏青人字条纹 186 43896
10 羊毛V领马甲 毛纺织、染整加工原料 羊毛:100%(罗纹部分除外)、纱支:30S/2、克重:256克/件±14克、颜色:深蓝色 93 19902
11 长袖衬衣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 高支CVC棉涤 棉:80%、涤:20%、纱支:80S/2*80S/2、颜色:白色隐条纹 186 20088
12 短袖衬衣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 高支CVC棉涤 棉:80%、涤:20%、纱支:80S/2*80S/2、颜色:白色隐条纹 186 16554
13 夏裤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 聚酯纤维:70%、粘胶:30%、颜色:深蓝色 186 18414
 合计金额小写: 616944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壹万陆仟玖佰肆拾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小写: 616944 合计金额大写: 陆拾壹万陆仟玖佰肆拾肆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公示成交结果后15天内交货。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成交人负责产品到验收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人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

2.1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自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壹年。

2.2服装送到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交由使用单位之日起30日内,如发现不合体、有瑕疵等质量问题,成交人免费负责调换,并在24小时内调换到位。质量保质期内,涉及调换、售后、运输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全额承担。

2.3配送由成交人直接负责。成交人必须具有满足采购人发放货物的配送能力。不论采购人所需配送的次数及数量的需求,成交人均应保证及时配送;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为准;一般在24小时内将货物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6096.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按采购人指定验收方式履约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报告后支付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847.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自验收报告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5%。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湖南红都新王宁服装有限公司:73190348891070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成交人负责对收到货物按执行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承担全部质量风险,在验收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2、成交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对服装制作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和随机检查,并在服装制作的每个环节开始前通知采购人到场确认。成交人应积极配合,如发现违反谈判文件要求和供货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依法处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货物验收按照长沙市《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规定的简易程序执行。

2、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对该批货物全部重新生产。若再次供货出现相同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3、验收中出现未达到退货要求,但需对货物进行更换时,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时起,一般在24小时内需将更换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成交人对验收中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应立即给予书面答复,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签订承诺函交由采购人。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

6.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知识产权保护

6.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3.保密义务

6.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书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均应保证指定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在活动期间内正常使用。任何一方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此导致送达迟延或不能送达的后果,由该方承担。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路121号 地址: 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158号盛大泽西城5幢N单元102、201号
法定代理人: 梁志军 法定代理人: 王宁
委托代理人: 李欣 委托代理人: 张利娟
电话: 0731-85525493 电话: 13548983667
传真: 0731-85525493 传真: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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