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榆树市教育局学校校外供餐企业、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肉类、鸡蛋供应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中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XYS-202408-4;
2.项目名称:榆树市教育局学校校外供餐企业、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肉类、鸡蛋供应服务)(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4万元;
5.采购需求: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服务地点
标段预算金额(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四标段ZHXYS-202408-4
榆树市教育局学校校外供餐企业、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肉类、鸡蛋供应服务)
榆树市中小学校自营食堂肉类、鸡蛋供应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中标供应商分别与有供货需求的学校签订合同,并供货至相应学校指定地点
234
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优质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3.1.1生产企业应持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以上所指许可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
3.1.2具备经营、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采取兼投兼中原则,即同一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限,但中标供应商在同时中标多个标段时须保证其服务质量不受影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中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售价:500元
5. 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
5.1供应商采用网上登记,将第5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73096101@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属获取文件失败。
5.2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6.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教育局
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
联系方式:刘佳琦 1754952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超达创业园13幢408号房
联系方式:沈成林 0431-80609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成林
电 话:0431-80609333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3624470
2024年8月21日
项目概况
榆树市教育局学校校外供餐企业、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肉类、鸡蛋供应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中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XYS-202408-4;
2.项目名称:榆树市教育局学校校外供餐企业、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肉类、鸡蛋供应服务)(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4万元;
5.采购需求: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服务地点 |
标段预算金额(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四标段ZHXYS-202408-4 |
榆树市教育局学校校外供餐企业、学校自营食堂大宗食品供货商选定项目(肉类、鸡蛋供应服务) |
榆树市中小学校自营食堂肉类、鸡蛋供应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
中标供应商分别与有供货需求的学校签订合同,并供货至相应学校指定地点 |
234 |
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
优质服务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3.1.1生产企业应持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以上所指许可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
3.1.2具备经营、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采取兼投兼中原则,即同一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限,但中标供应商在同时中标多个标段时须保证其服务质量不受影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中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售价:500元
5. 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
5.1供应商采用网上登记,将第5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73096101@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属获取文件失败。
5.2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6.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教育局
地址:榆树市榆西大街
联系方式:刘佳琦 1754952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超达创业园13幢408号房
联系方式:沈成林 0431-80609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成林
电 话:0431-80609333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3624470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