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再认证服务:协助上海中心完成环境管理体系再认证,获得新认证证书;
2.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环境管理体系再认证辅导及技术支持;
3.监督审核服务:协助上海中心通过再认证后未来两年的环境管理体系监督审核。
(二)服务范围: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上海中心范围内的与支付清算系统国家处理中心的管理、运行、维护和业务处理相关的环境管理活动(带CNAS标)。
(三)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合格服务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标ê项为必须满足要求)
1. 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资质且具备类似项目经验,有能力执行本项目。
2. ê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ê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人名单。
4. ê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较大金额(20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5. ê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6. ê供应商应承诺其投标人、股东、高管与总中心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7. ê未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禁入名单。
8. ê须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三、需提供的材料(标ê项为必须提供):
1. ê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ê有效资质证件。
3. 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
4. ê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综合能力、财务能力、服务能力等内容介绍)。
5. ê服务团队介绍。
6. ê有效期内的认证机构批准书。
四、资料要求
1.上述复印件的电子版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2.供应商通过网址:https://sics.cncc.cn选择对应项目提交资料完成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所有供应商资料恕不退还。
4.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下午16时。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晓磊 010-68401874。
五、声明:
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发出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服务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