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A990010-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4-00812
3、项目名称:远安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04.867133(万元)
6、最高限价:604.867133(万元)
7、采购需求:
对远安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更新回转式机械格栅机(粗、细格栅)、全桥式刮吸泥机、斜管沉淀池、活性砂过滤器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将要极大增大节能量,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清单范围内的旧设备拆除、新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旧设备拆除、新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但不得突破服务期限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提示:若投标人为非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须均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根据制造商企业自身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6.4 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回转式机械格栅机(粗、细格栅)、活性砂过滤器)必须为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或通过经销代理等正规途径获取,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标段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标段投标;
6.8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9多标段投标: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5个标段中的多个标段的投标,只允许中其中2个标段。若投标人参与了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则按照项目开标顺序在前的原则,累计2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参与多个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得相互重复,若出现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重复,则按照项目开标顺序在前的原则确定投标资格,其余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已投项目团队人员信息对照表,供评标委员会核查。未按要求提供已投项目团队人员信息对照表或提供的人员信息有误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6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5921122887。)
4、友情提醒: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方式:18827249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3813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 话:0717-381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