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暨货运枢纽及通道规划项目JT-YSJG-GH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27651001001
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暨货运枢纽及通道规划项目JT-YSJG-GH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暨货运枢纽及通道规划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现招标人委托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暨货运枢纽及通道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更好服务金坛城市和产业发展,落实国省市关于运输结构调整要求,完善货运枢纽布局方案和集疏运体系,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拟对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暨货运枢纽及通道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JT-YSJG-GH。招标内容包括两部分:
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研究: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交运[2023]14号)等要求进行调研,研究内容包括:
调研金坛区重点制造业企业、大宗物资企业、运输企业在“公转水”等运输结构调整诉求,并形成金坛区公转水调查研究报告;
围绕金坛港、金坛公路港等建设要求,完善重点枢纽节点集疏运体系;
推进运输组织优化,研究包括多式联运重点企业培养,江海河联运示范航线开辟、多式联运服务规划提升、网络货运新模式等方案,即:基础设施“一体衔接”、联运线路“一网联通”、运输信息“一站互享”、联运规则“一单到底”、发展环境“统一有序”,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水路和铁路为主的发展格局。
围绕运输装备、市场培育、政策扶持等方面提出具体发展措施;
梳理重点任务清单,提炼运输结构调整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落地落实。
成果要求:
1)形成《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研究》报告,纳入上位规划,积极争取省、市奖补资金;
2)编制《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结合现有基础条件,取得各相关部门同意,方案具备可实施性。
金坛区货运枢纽及通道规划项目:依据“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发展(客货运枢纽场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运[2021]7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财建〔2022〕219号)等要求,研究内容包括:
对金坛区重要货运场站、物流园区及制造业企业、大宗物资企业、运输企业的货运通道网络等情况进行调研,形成金坛区货运枢纽及通道调研报告;
结合综合立体交通网打造要求,布局完善既有及已规划货运场站节点,形成货运场站规划方案;
结合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重要经济、交通节点分布情况,规划布局金坛区域范围内及与周边地区货运通道网络;
结合五大行动(如城市能级提升)要求,完善城市货运配送网络;
完善货运枢纽布局方案,梳理包括金城港、高铁金坛站等金坛重要货运枢纽节点物资外运集疏运通道;
研究争取省、市在货运补链强链方面的补贴政策工作方案,提出货运交通补链强链管理(包括货运交通组织、货运引导政策等)提升方案。
成果要求:形成《金坛区货运枢纽及通道规划研究》报告,纳入上位规划,编制《金坛区货运枢纽及通道补助资金配套申请材料》,积极争取省、市在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补贴政策和货运枢纽即通道网络建设补贴资金,为我区国、省、县道不足部分补短板。
服务期要求:
(1)2023年11月-2024年2月,完成初步成果编制工作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2024年4月,修改完善形成中间成果;
(3)2024年5月,提交最终成果;
(4)2024年8月,完成评审工作;
(5)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后续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应包含公路,服务范围应包含规划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交通规划编制或研究项目。
(3)信誉要求
A、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规划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图纸文件管理”,投标人自行下载 。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人:潘姣姣
电话:0519-82892930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蒋新涛、余洋
电话:0519-89891660
8、其它
8.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3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本项目预约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0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明确所投标段。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存。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登记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4日9:30时,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407-2不见面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 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8 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9月27日
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暨货运枢纽及通道规划项目JT-YSJG-GH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暨货运枢纽及通道规划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现招标人委托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暨货运枢纽及通道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更好服务金坛城市和产业发展,落实国省市关于运输结构调整要求,完善货运枢纽布局方案和集疏运体系,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拟对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暨货运枢纽及通道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JT-YSJG-GH。招标内容包括两部分:
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研究: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交运[2023]14号)等要求进行调研,研究内容包括:
调研金坛区重点制造业企业、大宗物资企业、运输企业在“公转水”等运输结构调整诉求,并形成金坛区公转水调查研究报告;
围绕金坛港、金坛公路港等建设要求,完善重点枢纽节点集疏运体系;
推进运输组织优化,研究包括多式联运重点企业培养,江海河联运示范航线开辟、多式联运服务规划提升、网络货运新模式等方案,即:基础设施“一体衔接”、联运线路“一网联通”、运输信息“一站互享”、联运规则“一单到底”、发展环境“统一有序”,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水路和铁路为主的发展格局。
围绕运输装备、市场培育、政策扶持等方面提出具体发展措施;
梳理重点任务清单,提炼运输结构调整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落地落实。
成果要求:
1)形成《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研究》报告,纳入上位规划,积极争取省、市奖补资金;
2)编制《金坛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结合现有基础条件,取得各相关部门同意,方案具备可实施性。
金坛区货运枢纽及通道规划项目:依据“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发展(客货运枢纽场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运[2021]7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财建〔2022〕219号)等要求,研究内容包括:
对金坛区重要货运场站、物流园区及制造业企业、大宗物资企业、运输企业的货运通道网络等情况进行调研,形成金坛区货运枢纽及通道调研报告;
结合综合立体交通网打造要求,布局完善既有及已规划货运场站节点,形成货运场站规划方案;
结合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重要经济、交通节点分布情况,规划布局金坛区域范围内及与周边地区货运通道网络;
结合五大行动(如城市能级提升)要求,完善城市货运配送网络;
完善货运枢纽布局方案,梳理包括金城港、高铁金坛站等金坛重要货运枢纽节点物资外运集疏运通道;
研究争取省、市在货运补链强链方面的补贴政策工作方案,提出货运交通补链强链管理(包括货运交通组织、货运引导政策等)提升方案。
成果要求:形成《金坛区货运枢纽及通道规划研究》报告,纳入上位规划,编制《金坛区货运枢纽及通道补助资金配套申请材料》,积极争取省、市在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补贴政策和货运枢纽即通道网络建设补贴资金,为我区国、省、县道不足部分补短板。
服务期要求:
(1)2023年11月-2024年2月,完成初步成果编制工作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2024年4月,修改完善形成中间成果;
(3)2024年5月,提交最终成果;
(4)2024年8月,完成评审工作;
(5)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后续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应包含公路,服务范围应包含规划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交通规划编制或研究项目。
(3)信誉要求
A、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规划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图纸文件管理”,投标人自行下载 。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联系人:潘姣姣
电话:0519-82892930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蒋新涛、余洋
电话:0519-89891660
8、其它
8.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3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本项目预约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0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明确所投标段。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存。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登记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4日9:30时,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407-2不见面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 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8 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9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