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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官区卫健委2025年1月行政处罚情况(杨燕非医师行医案、铜官区美肌说美容院未取得诊所备案凭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案)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杨燕非医师行医案
铜官区美肌说美容院未取得诊所备案凭证
擅自开展医疗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铜官卫医罚〔2025〕2号 |
处罚名称 | 杨燕非医师行医案 |
处罚类别 | 没收物品并罚款 |
处罚事由 |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于2024年10月17日在铜官区新城办事处见龙花园翠湖一路1101号铜官区美肌说美容院擅自为张某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第五十九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杨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工商登记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当事人 | 杨燕 |
处罚结果 | 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文号:铜官卫公证保决〔2024〕3号、铜官卫医证保决〔2024〕7号)所载的(除麻舒痛乳膏2瓶、黄色外文乳膏1盒、美肌说VIP档案本1本外)物品,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RMB¥21000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21 |
处罚机关 | 铜陵市铜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地方编码 | 3407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5-1-21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
铜官区美肌说美容院未取得诊所备案凭证
擅自开展医疗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铜官卫医罚〔2025〕1号 |
处罚名称 | 铜官区美肌说美容院未取得诊所备案凭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案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
处罚事由 |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存在未取得诊所备案凭证于2024年10月17日在铜官区新城办事处见龙花园翠湖一路1101号铜官区美肌说美容院内擅自为他人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铜官区美肌说美容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工商登记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经营者 | 吴玲玲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1280元,罚款人民币叁仟元(RMB¥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20 |
处罚机关 | 铜陵市铜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地方编码 | 3407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5-1-20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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