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长沙教育城域网统一出口2Gbps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59.7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9.78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489978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30320006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教育城域网统一出口2Gbps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320006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互联网接入2Gbps速率 增值电信服务 长沙教育城域网统一出口(网络接入)2Gbps速率服务;连接至运营商本地机房延时不超过20MS,丢包率小于0.1%。含32个IPV4地址和64前缀IPV6地址一段 1 597800
 合计金额小写: 597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玖万柒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互联网接入2Gbps速率
增值电信服务
长沙教育城域网统一出口(网络接入)2Gbps速率服务;连接至运营商本地机房延时不超过20MS,丢包率小于0.1%。含32个IPV4地址和64前缀IPV6地址一段

1
597800元
合计金额小写: 597800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玖万柒仟捌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4-08 —— 2024-04-07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教育局教育城域网接入机房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签订后,乙方开通服务,并交付使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7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年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888801440000385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每周的技术咨询服务;服务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2.2除人为、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导致骨干网络设备损坏外,中标方应在服务期内保证统一出口(网络接入)服务正常,故障响应时间在1小时内,恢复时限在8小时内。
5.2.3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服务,无DNS劫持、HTTP劫持、HTTPS劫持等内容(广告)劫持问题。
5.2.4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过错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保证其在提供服务和形式资料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文件、资料、软件及其他物品享有合法的权利。
6.2乙方保证其在提供服务和形式资料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文件、资料、软件及其他物品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3乙方保证其在提供服务和形式资料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文件、资料、软件及其他物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4如甲方使用该商品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1.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乙方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46号

法定代理人: 黄旭 法定代理人: 李波

委托代理人: 熊栋 委托代理人: 任重

电话: 0731-84899782 电话: 0731-85229074

传真: 0731-84899781 传真: 0731-8522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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