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投盘江盘州市坪地风电场10万千瓦项目建设用地组件报批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国投盘江盘州市坪地风电场10万千瓦项目建设用地组件报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000040-24XB0220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项目实施地点:
贵州省六盘水盘州市。
招标人: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1.6.1地理位置:国投盘江盘州市坪地风电场项目及盘州市乌蒙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乌蒙镇、坪地乡、柏果镇、鸡场坪镇境内。场址距盘州市直线距离约40km,距六盘水市直线距离约60km,与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盘北电厂220kV升压站直线距离约10km;S212省道及S77水兴高速从场区附近通过,有多条硬化乡村路通至场区,对外交通便利。
1.6.2项目概况:国投盘江拟在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乌蒙镇、坪地乡、柏果镇、鸡场坪镇境内规划建设盘州市坪地风电场、盘州市乌蒙风电场项目,其中盘州市坪地风电场项目已获得开发指标,建设一座装机容量为100MW的风电场,暂按5MW风机及以上选型,机组台数暂定20台(风机选型和台数以项目可研审查意见为准)。两个风电场拟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及相关配套设施作为中间联络站,通过联络站220kV线路接至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盘北电厂220kV升压站,距离约10km,在对盘北电厂升压站设备进行相关扩容改造后,利用盘北电厂现有220kV线路洒红一回、洒红二回送至盘州市红果220kV变电站送出消纳。(或其他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现采购人拟对国投盘江盘州市坪地风电场10万千瓦项目建设用地组件报批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标段/包名称:
国投盘江盘州市坪地风电场10万千瓦项目建设用地组件报批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0040-24XB0220/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8-29 13: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05 15: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9-10 15: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75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____75_____日历天内完成
采购范围: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盘州市坪地风电场10万千瓦项目临时用地报批、永久用地报批、建设用地指标协调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等报告;对接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完成土地组件报批,最终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盘州市自然资源局或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对临时用地的批复文件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对永久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协助委托人完成建设用地供地手续办理。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要”。
供应商基本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风电或光伏或火电或水电项目建设用地组件报批服务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业绩内容)。
供应商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1个风电或光伏或火电或水电项目建设用地组件报批服务业绩(在业绩合同或者简历表中体现)。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招标人:
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爽
联系电话:
18085084538
联系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柏果镇洒基云中居委会云峰路126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座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需要申请成为采购单位的专业供应商,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购买采购文件】进行支付。线上支付的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其他方式支付的标书款发票请联系采购方获取。
文件下载: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CA办理:
目前非招标项目可不办理CA。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供应商若中标,须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前缴纳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及方式详见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或帮助中心-常见问题)。本次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注册及参与项目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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