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62020tj1000019
预算金额1753.1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董女士589221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市环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0TJ1000019 所在地区 天津市
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拟募集资金总额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753.16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0% 项目发布起止日期 2020-11-06 至 2020-12-31
专业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所
机构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58922134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董迪
联系电话:022-58922134
部门负责人:袁颖
联系电话:022-58922130
征集意向方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意向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关注品类:
*意向描述: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天津市环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0TJ1000019
    所在地区 天津市南开区 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拟新增注册资本 750 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0%
    拟募集资金总额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753.16万元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20-11-06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20-12-31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2. 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1) 产生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者 ,信息发布终结
    (2) 产生意向投资者,但未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及增资条件相关要求的,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 ,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绿化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市场拓展、产业调整及产品开发等。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引入的最终投资人持有20%股权。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增资达成的条件:交易各方取得本项目的《增资凭证》。增资终止的条件:(1)无法确定最终投资人。(2)最终投资人未按规定缴纳全额增资款,或未按规定签署《增资扩股协议》。(3)影响交易进行的其他情形。
    投资价值描述 天津市环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投绿化公司)是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绿化工程施工、绿化养护、苗木生产经营等,在园林绿化与环境修复等业务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公司自2009年成立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市政府多项重点工程,获得建设部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同时获得天津市优秀园林企业称号、A级纳税信用等级,在行业内树立了较高的影响力,占据了一定市场份额,形成了市场竞争能力,拥有良好的公司品牌形象。增资扩股后,环投绿化公司将进一步做强做优绿化施工、养护、苗木培育、销售与提升项目管控能力,打造产品高质、服务高效的优质企业品牌。同时,积极开展环境评估、环境治理、环境修复技术及产品开发等业务,发展成为环保科技型企业:一是继续做强做优园林绿化产业,拓展市政工程,横向、纵向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工程总承包综合能力,打造优质市政、园林工程企业品牌。把握园林市场发展趋势,推进现有主营业务从施工为主向运营为主转变。二是开发城市污泥等有机固废处置业务,发挥环投投资平台优势,实施城市管道污泥、河道淤泥等污泥综合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快速占领新兴市场。同时,将有机固废通过生物技术改良处置形成富含有机质的园林绿化种植土,协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养护,形成循环产业链条,打造核心竞争优势。三是拓展生态修复产业领域。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天津市的定位,综合运用园林植物群落习性和高有机质改良种植土特性,研发新技术工艺,开展生态修复业务,形成核心技术优势和生态修复产业集群。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天津市环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资阳路28号二楼(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 郭生龙 成立日期 2009-02-11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04684707575N
    经营范围 绿化工程及技术咨询、绿化养护、物业管理;花卉、林木、建材批发兼零售;花卉、林木种植及租赁;现代农业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园林绿化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环境评估;环境治理业;环境修复技术及产品的技术开发;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25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8,057.78 12,620.60 5,437.1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013.85 165.07 67.69
    审计机构 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9,664.41 13,649.98 6,014.43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6,054.24 782.11 577.24
    审计机构 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6,726.26 10,308.50 6,417.7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103.72 549.70 403.33
    审计机构 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20-09-30
    15,828.07 8,889.39 6,938.6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681.88 520.92 520.92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天津市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增资后企业治理结构、期间损益安排、募集资金超出注册资本金额的安排:1. 增资后企业治理结构:见附件《增资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点》2.期间损益安排: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环投公司与投资人按股权比例享有并承担。3.募集资金超出注册资本金额的安排: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所募集增资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金额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4.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见附件《特别事项说明》。5.其他相关信息详见《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无不良的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意向投资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及重大负面信息的情形。2.意向投资人须为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资金须为自有资金。3.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须从事环境环保行业,具有环保领域专业资质,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拥有环保领域专利技术。4.意向投资人在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3年内不得转让持有的增资企业股权。5.意向投资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本次增资扩股须以货币资金方式进行出资。
    增资条件 1、本次增资扩股拟引入一家战略投资人,新增注册资本7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拟持有增资企业20%股权。2、本项目正式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综合评议分值体系》等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增资企业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意向投资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意向投资人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增资企业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投资人须按《投资人资格审核资料清单》向增资企业提交相应资格审核材料,增资企业向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发放《资格审核结果通知书》。增资企业可根据“投资人资格条件”和《投资人资格审核资料清单》要求意向投资人补充、完善材料和进行说明。(增资企业联系人:张涓 ,增资企业电话:23670522 )5、意向投资人在正式信息披露期内向交易中心提交《资格审核结果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办理意向投资登记手续。6、意向投资人须在正式信息披露期内在交易中心办理投资登记手续前将保证金人民币525万元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7、意向投资人在办理投资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1)认可并接受已公示的《职工安置方案》、《增资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点》、《增资扩股协议》。(2)为确保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以保障未来公司经营稳定有序开展,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3年内不得转让持有的增资企业股权。8、本项目信息披露期结束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人,则该意向投资人与增资企业采取协议的方式进行增资,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则按照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择优保证金。9、最终投资人应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增资企业签署已公示的《增资扩股协议》。10、本次增资款须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出资缴纳,并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最终投资人应当在《增资扩股协议》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增资款支付至增资企业指定的验资账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提供的全额增资款进账单复印件后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定将最终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11、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其已缴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定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1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如意向投资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增资企业可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扣除该意向投资人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增资企业及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结束后,需参加后续择优程序而未参加的;(3)最终投资人未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增资企业签署已公示的《增资扩股协议》的;(4)最终投资人未在与增资企业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增资款支付至增资企业指定验资账户的;(5)违背其提供的书面承诺的;(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或违约情形的。13、增资企业及最终投资人关于本次增资扩股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均由增资企业及最终投资人各自承担,并在《增资扩股协议》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525.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提供的最终投资人全额增资款进账单复印件后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定将最终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2.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其已缴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定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如意向投资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增资企业可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扣除该意向投资人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增资企业及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结束后,需参加后续择优程序而未参加的;(3)最终投资人未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增资企业签署已公示的《增资扩股协议》的;(4)最终投资人未在与增资企业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增资款支付至增资企业指定验资账户的;(5)违背其提供的书面承诺的;(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或违约情形的。
  •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见《综合评议分值体系》
  •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职工安置方案.pdf
    增资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点.pdf增资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点.pdf
    综合评议分值体系.pdf综合评议分值体系.pdf
    投资人资格审核资料清单.pdf投资人资格审核资料清单.pdf
    特别事项说明.pdf特别事项说明.pdf
    增资扩股协议.pdf增资扩股协议.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otc.tpre.cn/qyzz/detail/2010735.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