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2007-58#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J2007-58#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GJ2007-58#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如皋市
2.2工程规模:GJ2007-58#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建筑面积约14.6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5.5亿元。
2.3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服务范围是该项目本次招标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物业装修、配合结算送审、工程质保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含桩基、主体、装饰装修、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污水处理、变配电、通风、智能化、电梯、设备材料选购、室外道路雨污水、景观、绿化、路灯亮化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内容),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含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环保五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绿色建筑管理、业主另行安排的其他管理事项,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现场签证初审及工程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贰年)。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自身水平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项目无论工程延期开工或施工工期延长均不另外计取监理服务费,也不对中标单价进行任何调整。
2.5合同估算价:约302.5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含)以内。
3.7本次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总监理工程师在如皋市外无在监项目且担任的委托监理合同项目在如皋市范围内不超过一项,同时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项目总监变更在监工程的按苏建管【2014】701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第八条规定执行。中标候选人若有在监工程而隐瞒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视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4)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到岗率达到80%以上;
(5)本次招标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总监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均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②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④项目总监、建筑面积、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体现的项目总监、建筑面积、投资额内容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⑤不接受项目总监变更过的业绩。
3.9其它要求:
3.9.1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9.2 自 2021 年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9.3 自 2022 年4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9.4 自 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10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1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精神。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每标段拟派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中标后,中标单位组建的监理组成员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岗位 |
职称(资质)要求 |
备 注 |
1 |
专业监理工程师≥5 人 |
①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②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③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④国家一级建造师1人: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⑤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60周岁(含)以内。 所有的专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a.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b.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c.具有省级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
注: 1.本表所列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其他监理人员岗位数量及职称(资质)要求,非投标时资格要求,仅作为监理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响应的内容; 2.中标后,中标单位在签订监理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本表所列岗位人员的相关资料,包括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的缴费明细)、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如提供的相关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对从事专业进行证明。 3.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确认后,双方签订监理合同。 4.监理组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
2 |
监理员≥2人 |
监理员不少于2人,具有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60周岁(含)以内 |
|
3 |
其他监理人员 |
安全监理工程师 1 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3日09 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惠政东路188号广电大厦
联 系 人:戴工
电 话:18962700966
招标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如皋市如园商务大厦12楼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513-87286801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