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萧县东部新区乡村振兴(二期)项目施工经理部配电工程招标公告(G1100000081160226001001)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081160226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编号:

IFB2023-04-10162741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160226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crecgec.com

公告性质: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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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公告名称: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萧县东部新区乡村振兴(二期)项目施工经理部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表格样式

工程施工专业招标公告

萧县东部新区乡村振兴(二期) 项目征地拆迁、图纸审核及施工组织审核等工作已经完成,该项目的 配电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 萧县东部新区乡村振兴(二期) 项目现对本工程进行专业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萧县东部新区乡村振兴(二期)项目位于萧县白土镇,对白土镇部分村庄拆除及土地复垦整理;建设住宅、地下车库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面积约195.23亩,总建筑面积311096.2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6499.09平方米,公建面积15242.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354.9平方米。
配电工程的内容:局管部分、自管部分、配电室照明、室外电力排管及电缆等所有与配电工程相关的工作。
1.2计划工期:
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配电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2.1.1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1.2资质要求
需具有电力工程资质;
2.1.3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21 4 月至 2023 4 月)承担过或正在承担 1 项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要求)
2.2每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2名。
被推荐中标候选人需经招标方对其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且随机取样送达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封样。通过考察、质量合格且业主同意后方可下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价必须以第一名中标单价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报价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注册、审核通过的分包方(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响应采购公告。
潜在报价人于20234111430分至20234241430分前(即报名截止日期)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响应。
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标段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点击“响应”。为保证本次开标过程快速完成,请投标人在平台各包件响应界面设置“开标自动解锁”。
如潜在报价人未按以上规定时间、规定流程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报名、响应等操作,且报价人已缴纳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招标人不予退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标书费以纸质版为准。
3.2 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0234111430分至20234241430分前(如节假日无法对公转账,可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工作日首日前)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萧县东部新区乡村振兴(二期)项目施工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账号:3405 0172 7308 0000 2276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中铁一局萧县房建项XX工程标书费,如未备注,视为未缴纳;将投标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加盖公章)、报价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统一在一个PDF文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1763012476@qq.com),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名称+中铁一局+萧县房建+配电工程+标段号”。各投标人在发送文件后,请于24小时后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对应标段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每套售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开具发票,可开具收款单位收据。
3.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 元)( 银行转账)。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日后15日内归还(不计利息)。投标前需确保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日期前3天(72小时)汇入招标人账号,并在开标前3天(72小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网络截图递交(发送)至招标方联系人处(1763012476@qq.com)审核,逾期未递交相关凭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不得参加该工程招投标。中标人不履行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拒不进场的或不服从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方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另行确定分包方。(账户同上)
如报价人未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导致报价人实际资格要求没有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人不予退还招标文件费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人需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报价和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为纸质版正本扫描件 PDF 版)。(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各投标人提前一天上传报价和投标文件电子版)
4.2 投标人报价及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电子版及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需采用PDF/WORD格式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命名格式须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全称,例如: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萧县东部新区乡村振兴(二期)项目配电工程+XXX公司)。签字及加盖印章页使用扫描件(特别是采用WORD格式上传文件电子版的投标方需注意:签字及加盖印章页必须使用扫描件)。
4.3配电工程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4111430分至202342509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4250930分,地点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滨河路106号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4-11 04:17:14
相关标段(包)编号:

G11000000811602260010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结束日期:

2023-04-24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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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责任人证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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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媒体:



是否公开:


公开类型:

授权使用

版本号:

2023041104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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