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湾头社区改造商品房项目(青岛印象·湾)A-03-11地块供热工程(工程总承包)
金额
783.31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3.3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6
公告正文

湾头社区改造商品房项目(青岛印象·湾)A-03-11地块供热工程(工程总承包)

2022-12-1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供热面积73839.82平方米,配套一、二级网、立管总长度2*5150米及配建换热站一座。一级网管径DN200,二级网管径DN250-DN50。

2、招标内容:

2.1 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2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 73839.82平方米 湾头社区改造商品房项目(青岛印象·湾)A-03-11地块供热工程 (工程总承包) 7833177 250608.27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GB2级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

3、施工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单位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1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 具有较强得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家,其中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1 款、第 5 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 2 条和第 4 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2 款、第 3 条、第 4 条、第 5 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3 条和第 4 条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满足上述“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 1 条和第 4 条的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中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评标办法-资信部分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1)设计:单项合同总投资额64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费25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2)施工:单项合同额在56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单独的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3)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在56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单独的桥梁、城市隧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5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1-06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尹工,联系电话:0532-86661351,邮箱:200521133@qq.com,传真:/,地址:/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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