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圩地块六场平工程测绘服务
金额
2576.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3030071952262408280501
预算金额2576.9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码 | 4413030071952262408280501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圩地块六场平工程测绘服务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1、中选机构负责对新圩地块六场平工程定线测绘服务,现场测量和编写项目定线测绘成果文件。 2、具体测量工作内容以满足《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等国家、行业和广东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项目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3332289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25,769,5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1、中选机构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展服务工作,自收到选取单位通知进场测绘时间起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测绘工作并提交全部测绘成果。 2、选取单位须按《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规定》(惠阳府〔2020〕9号)等规定的程序完善合同报批手续。中选机构需按本需求书规定的服务时限要求开展完成相应的服务工作。 | ||
服务金额 | ¥19,334元 | ||
金额说明 | (一)测量服务费用:参考《惠阳区自然资源日常测绘服务机构价格指 引[2021]30号-7项》之《国测财字[2002]3号-6项》,收费标准并下浮30%计算。 (二)测量服务费包括测量人员交通、食宿、办公、水电、保险和测量所需设施设备等整个测量过程的一切费用。服务费用暂定为 ¥19334.00元 费用计算明细: ①规划定桩测量:71点×300元/点×0.70(下浮率30%)=¥14910.00元; ②一、二级导线控制测量:4点×1580.00元/点×0.70(下浮率30%)=¥4424.00元; (三)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进行结算,原则上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暂定金额。 |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8-30 17:30:00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