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赤峰市红山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514762570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刘井德
公告正文

赤峰市红山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工程(第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排名

项目经理

其他人员

主要获奖文件

2017GC070SG-4

赤峰市恒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第1中标候选人

刘井德

技术员:徐晓艳,质检员:张海波,安全员:刘宏达,施工员:刘国福。

企业及项目经理同类工程:霍林郭勒市滨海公园二期景观工程,中标时间:2014年4月22日,竣工时间:2015年6月25日。

赤峰市茂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第2中标候选人

杜文惠

技术员杜艳杰,施工员:杜文明,质检员:李洪春,安全员:褚振刚。

同类工程:元宝山区2016年“十个全覆盖”元宝山镇绿化,中标时间:2016年4月7日,竣工时间:2016年9月26日。

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第3中标候选人

刘亚昕

技术员:吴军,质检员:杜春辉,施工员:张桂双,安全员:赵馨。

同类工程:2016年天义城区公共绿化工程(ppp项目)第二标段,中标时间:2016年5月22日。

公示时间从20171130日至2017124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市红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机构:赤峰市红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赤峰市红山区 址:赤峰市红山区

话:15147625701 话:0476-8285635

编:024000 编:024000

代理机构: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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