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2023-2024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2.2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招标概况
根据直属公路中心2023-2024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使用需求,经研究,决定采用采购招标方式选用绿化养护物资、隔离栏杆等四个采购目录的产品供应商。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招标谈判,本次采购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采购目录、控制价及供应商资质要求
按照日常养护物资分类,分别建立以下四个采购目录,详细内容如下:
(一)采购目录一:绿化养护物资
1、招标范围与控制价(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具有中级园林工程师证书的在职人员不少于1名(证书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农药及肥料产品必须提供三证(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标准证(助剂除外))(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本次物资采购投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售后服务要求
(1)每季度至少有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线绿化苗木进行一次巡查,观测绿化苗木的生长情况,由绿化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使用供应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用法、用量等。对发现的病虫害等问题提供解决办法,保障绿化苗木的健康生长;
(2)及时对各班站日常养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答;
(3)提前告知各班站可能会爆发的病虫害等,根据天气预报发出的霜冻等天气预警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4)为苗木提供修剪建议。
(二)采购目录二、路面超粘冷补沥青混合料
1、招标范围与控制价(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具备建筑材料或公路养护物资销售相关营业资质;
(3)投标人需提供满足产品参数指标的自检报告、第三方质检部门检测报告及相关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物资采购投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三)采购目录三、隔离栏杆
1、招标范围与控制价(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技术参数要求:型材规格尺寸、技术参数应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1.1市政隔离栏杆(防眩护栏)
1.2 机非隔离栏杆(异形管护栏)
1.3 中央隔离栏杆(三杆式不锈钢型)
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满足产品参数指标的自检报告、第三方质检部门检测报告及相关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物资采购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四)采购目录四、路面抗裂贴
1、招标范围与控制价(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具备建筑材料或公路养护物资销售相关营业资质;
(3)投标人需提供满足产品参数指标的自检报告、第三方质检部门检测报告及相关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物资采购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上表内容仅做为采购目录及报价依据,实际采购品种及数量由采购方根据实际养护需求确定,可能存在部分产品种类的减少或者产品数量的增减等情况。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接受存在的一切风险,供应商不得以上表所列品种及数量要求采购方全部进行采购,并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方进行索赔。
三、货品供应要求及违约处理
1、产品供应时间:产品供应服务范围为本次选用结果公示结束签订合同起至2025年度的公路日常养护物资供应合同签订日止。
2、质量要求: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类质量标准且在产品有效期内。每批次货物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后,中标人应随货提供货物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检验报告。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人提供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产品,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重新送达更换后的产品,已使用的不合格产品将不予以退还。
3、售后要求:中标人所提供材料按现行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标准进行免费质保。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时开始计算,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换、包退,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违约处理:①产品供应方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批次供货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按采取人指定地点提供货品,否则逾期一天按本批次货款3%的金额在结算款中扣减。②供货商应提供满足国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招标参数要求的货品;一次供货不合格,由供货商免费更换合格产品;两次供货不合格,采购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解决本年度供货合同,且该供货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范围内的投标事宜。
5、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对中标人的产品送第三方抽检,若抽检合格,抽检费由采购人支付;若抽检不合格,抽检费由中标人支付,同时该批次产品作退货处理。
四、材料交货要求
1、包装:材料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福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五、材料款支付方式
材料款按供货批次分期结算,供货方需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合法发票,结算款按合同签定单价乘以供货数量计算。
六、物资采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物资采购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 2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 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物资采购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三楼工程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物资采购开标时间:2023年4月 25日9时45分。
2、投标文件要求采用胶装,附件要求提交彩色影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提交正本一份,且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封面应写明公司名称及投标类别。物资采购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样式进行填报(投标文件模板详见附件),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4、投标人应按照参与投标的采购目录类别,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4月25 日上午9时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的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参与采购目录供货商的投标人需按照参与采购目录投标的个数,按叁仟元/每个的标准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帐户汇达指定账户(注:各投标人不得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转入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相应备注“直属公路中心2023-2024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目录(*)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参与投标目录类别分别填写一、二、三、四)。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帐户: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南江滨支行
账 号:3500 1886 1000 5988 8888
八、履约保证金
四个采购目录中标人按10%中标价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产品供应服务期限内物资供应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应低等于发包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递交物资采购招标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十、评标办法
1、2023年4月25 日上午9时45分起组织对投标人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按照采购目录类型分别组成“直属中心2023-2024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目录(*)”的目录库。
2、通过资格审查的总价格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
3、抽取中标人前,先随机抽取各目录库中投标人的代表球号;先抽取“直属中心2023-2024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目录一”的中标人,再抽取“直属中心2023-2024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目录二”的中标人;以此类推,直至依次完成“直属中心2023-2024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目录四”中标人的抽取工作。
4、参与物资采购招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物资采购招标。
十一、监督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纪检员。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公开栏上发布,物资采购招标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物资采购招标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十三、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8号
邮编: 350001
联系人:刘 工
电话:0591-83703698
附件:投标文件模板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
2023年4月20日
根据直属公路中心2023-2024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使用需求,经研究,决定采用采购招标方式选用绿化养护物资、隔离栏杆等四个采购目录的产品供应商。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招标谈判,本次采购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采购目录、控制价及供应商资质要求
按照日常养护物资分类,分别建立以下四个采购目录,详细内容如下:
(一)采购目录一:绿化养护物资
1、招标范围与控制价(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品类 | 货物名称 | 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控制价 | |
单价 | 造价(元) | ||||||
肥料 | 复合肥料 | 25kg/袋 | N+P2O5+K20≥30%,18-5-7 | 袋 | 220 | 120.5 | 26510 |
杀虫剂 | 40%啶虫脒·毒死蜱 | 200ml/瓶 | 剂型:乳油型 | 瓶 | 78 | 47 | 3666 |
5%高效氯氟氰菊酯 | 200ml/瓶 | 剂型:微乳剂型 | 瓶 | 60 | 19.75 | 1185 | |
5%甲氨基阿维菌素 | 100ml/瓶 | 剂型:微乳剂型 | 瓶 | 70 | 20.75 | 1453 | |
12%噻虫嗪.高效氟氯氰菊酯 | 500ml/瓶 | 剂型:悬浮剂 | 套 | 14 | 177.5 | 2485 | |
96%聚硅氧类化合物 | 500ml/瓶 | 助剂 | |||||
50%啶虫脒 | 10g/包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包 | 20 | 12.75 | 255 | |
12%噻虫嗪.高效氟氯氰菊酯 | 200ml/瓶 | 剂型:悬浮剂 | 瓶 | 58 | 28.8 | 1670 | |
95%矿物油 | 1L/瓶 | 助剂 | 瓶 | 4 | 34.75 | 139 | |
12%吡虫啉.3%高效氯氰菊酯 | 200克/包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包 | 24 | 31.3 | 751 | |
除草剂 | 41%草甘膦异丙胺盐 | 20公斤/件 | 剂型:水剂 | 件 | 45 | 832.5 | 37463 |
200克/升敌草快 | 900克/瓶,12瓶/件 | 件 | 20 | 439 | 8780 | ||
71.5%草甘磷铵盐 | 60g/包 | 剂型:可溶粒剂 | 包 | 750 | 6.75 | 5063 | |
75%甲嘧磺隆 | 200克/瓶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瓶 | 50 | 197.5 | 9875 | |
杀菌剂 | 30%戊唑醇.吡唑醚菌酯 | 100ml/瓶 | 剂型:悬浮剂 | 瓶 | 16 | 26.5 | 424 |
小计 | | | | | 99719 |
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具有中级园林工程师证书的在职人员不少于1名(证书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农药及肥料产品必须提供三证(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标准证(助剂除外))(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本次物资采购投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售后服务要求
(1)每季度至少有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线绿化苗木进行一次巡查,观测绿化苗木的生长情况,由绿化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使用供应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用法、用量等。对发现的病虫害等问题提供解决办法,保障绿化苗木的健康生长;
(2)及时对各班站日常养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答;
(3)提前告知各班站可能会爆发的病虫害等,根据天气预报发出的霜冻等天气预警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4)为苗木提供修剪建议。
(二)采购目录二、路面超粘冷补沥青混合料
1、招标范围与控制价(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品类 | 货物名称 | 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控制价 | |
单价 | 造价(元) | ||||||
路面超粘冷补沥青混合料 | 超粘冷补沥青混合料(应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适应气候变化的产品。) | / | 1、黏附性等级:5# 2、贯入强度(kg/cm2) :0.5-4 3、稳定性(kN): ≥3 4、 残留稳定度(%): ≥85 | 吨 | 50 | 915 | 45750 |
坑槽界面修补剂 | 20kg/桶 | 1、破乳速度:中或慢裂 2、道路标准粘度计C25,5:8-20s 3、蒸发残留物:不小于50% 4、溶解度:不小于97.5% 5、针入度{25度}单位:0.1mm:50-300 6、延度(15度):不小于40cm 7、粘附性裹附面积:不小于0.67 8、常温贮存稳定性,5D:不大于5% | 桶 | 50 | 193.75 | 9688 | |
小计 | | | | | | 55438 |
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具备建筑材料或公路养护物资销售相关营业资质;
(3)投标人需提供满足产品参数指标的自检报告、第三方质检部门检测报告及相关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物资采购投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三)采购目录三、隔离栏杆
1、招标范围与控制价(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品类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图示 | 单位 | 数量 | 控制价 | |
单价 | 造价(元) | ||||||
1.1市政隔离栏杆(防眩护栏) | 市政隔离栏杆(含配套底座与立柱) | 整体长3000mm*高1180mm | m | 350 | 254.25 | 88988 | |
铸铁底座 | 50kg/个 | 个 | 80 | 359.5 | 28760 | ||
隔离护栏片 | 长3000mm*高1080mm | m | 350 | 100.55 | 35193 | ||
边柱 | 40*80*1080mm | 根 | 40 | 42.25 | 1690 | ||
1.2机非隔离栏杆(异形管护栏) | 机非隔离栏杆(含配套底座与立柱) | 整体长3080mm*高800mm | | m | 40 | 131 | 5240 |
护栏片 | 长3080mm*高500mm | m | 180 | 109 | 19620 | ||
高分子底座 | 9KG | 个 | 10 | 41.25 | 413 | ||
边柱 | 80*80*720mm | 根 | 10 | 45.25 | 453 | ||
1.3中央隔离栏杆(三杆式不锈钢型) | 不锈钢复合管护栏(含配套底座与立柱) | 整体长3000mm*高830mm | 米 | 300 | 229 | 68700 | |
三横杆不锈钢护栏立柱(绿色) | 700mm*140mm | 根 | 200 | 167.5 | 33500 | ||
铁皮水泥底座(绿色) | 450mm*350mm*200mm | 个 | 200 | 46 | 9200 | ||
中央隔离栏杆(三横栏) | 63.5*63.5*720mm*2.5mm | 米 | 200 | 155.5 | 31100 | ||
| 中央隔离栏杆(三横栏) | 89*89*720mm*3mm | | 米 | 100 | 172.5 | 17250 |
小计 | | | | | | | 340107 |
技术参数要求:型材规格尺寸、技术参数应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1.1市政隔离栏杆(防眩护栏)
1.2 机非隔离栏杆(异形管护栏)
1.3 中央隔离栏杆(三杆式不锈钢型)
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满足产品参数指标的自检报告、第三方质检部门检测报告及相关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物资采购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四)采购目录四、路面抗裂贴
1、招标范围与控制价(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序号 | 材料名 称 | 规格型号 | 产品参数 | 数量 | 最高单价(元) | 最高预算总价(元) |
1 | 路面抗裂贴 | M2 | 宽度(cm)100±2;厚度(mm)≥3.5;不透水性,在0.3Mpa压力下保持30分钟不透水;粘接强度(Mpa)≥0.2;软化点(℃)≥75;锥入度(0.1mm)≥30;横、纵向抗拉强度(Kn)≥10;结构层要求:隔离膜层+沥青加强层(含玻璃纤维网)+表面材料(含片岩) | 5000 | 24.58 | 122900 |
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具备建筑材料或公路养护物资销售相关营业资质;
(3)投标人需提供满足产品参数指标的自检报告、第三方质检部门检测报告及相关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物资采购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上表内容仅做为采购目录及报价依据,实际采购品种及数量由采购方根据实际养护需求确定,可能存在部分产品种类的减少或者产品数量的增减等情况。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接受存在的一切风险,供应商不得以上表所列品种及数量要求采购方全部进行采购,并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方进行索赔。
三、货品供应要求及违约处理
1、产品供应时间:产品供应服务范围为本次选用结果公示结束签订合同起至2025年度的公路日常养护物资供应合同签订日止。
2、质量要求: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类质量标准且在产品有效期内。每批次货物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后,中标人应随货提供货物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检验报告。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人提供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产品,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重新送达更换后的产品,已使用的不合格产品将不予以退还。
3、售后要求:中标人所提供材料按现行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标准进行免费质保。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时开始计算,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换、包退,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违约处理:①产品供应方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批次供货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按采取人指定地点提供货品,否则逾期一天按本批次货款3%的金额在结算款中扣减。②供货商应提供满足国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招标参数要求的货品;一次供货不合格,由供货商免费更换合格产品;两次供货不合格,采购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解决本年度供货合同,且该供货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范围内的投标事宜。
5、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对中标人的产品送第三方抽检,若抽检合格,抽检费由采购人支付;若抽检不合格,抽检费由中标人支付,同时该批次产品作退货处理。
四、材料交货要求
1、包装:材料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福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五、材料款支付方式
材料款按供货批次分期结算,供货方需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合法发票,结算款按合同签定单价乘以供货数量计算。
六、物资采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物资采购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 2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 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物资采购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三楼工程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物资采购开标时间:2023年4月 25日9时45分。
2、投标文件要求采用胶装,附件要求提交彩色影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提交正本一份,且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封面应写明公司名称及投标类别。物资采购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样式进行填报(投标文件模板详见附件),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4、投标人应按照参与投标的采购目录类别,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4月25 日上午9时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的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参与采购目录供货商的投标人需按照参与采购目录投标的个数,按叁仟元/每个的标准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帐户汇达指定账户(注:各投标人不得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转入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相应备注“直属公路中心2023-2024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目录(*)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参与投标目录类别分别填写一、二、三、四)。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帐户: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南江滨支行
账 号:3500 1886 1000 5988 8888
八、履约保证金
四个采购目录中标人按10%中标价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产品供应服务期限内物资供应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应低等于发包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递交物资采购招标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十、评标办法
1、2023年4月25 日上午9时45分起组织对投标人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按照采购目录类型分别组成“直属中心2023-2024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目录(*)”的目录库。
2、通过资格审查的总价格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
3、抽取中标人前,先随机抽取各目录库中投标人的代表球号;先抽取“直属中心2023-2024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目录一”的中标人,再抽取“直属中心2023-2024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目录二”的中标人;以此类推,直至依次完成“直属中心2023-2024年度公路日常养护物资采购目录四”中标人的抽取工作。
4、参与物资采购招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物资采购招标。
十一、监督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纪检员。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公开栏上发布,物资采购招标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物资采购招标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十三、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8号
邮编: 350001
联系人:刘 工
电话:0591-83703698
附件:投标文件模板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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