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4 16:4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项目概况: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属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经济开发区锦界工业园区,公司一期工程建有3台哈尔滨锅炉厂制造的中温中压煤粉锅炉,单台额定蒸发量75t/h,工作压力3.82MPa,工作温度450℃,室内布置。二期建有2台四川锅炉厂制造的单锅筒、自然循环、集中下降管倒U型布置的固态排渣煤粉炉,单台额定蒸发量220t/h,工作压力9.81MPa,工作温度540℃。二期2台220t/h煤粉锅炉烟气能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达标排放,不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本项目主要对二期2台锅炉现有装置脱硝、除尘、脱硫等系统进行改造和升级,改造后烟囱出口烟气排放控制指标为(标态、干基、6%O2):NOx≤50mg/Nm3;SO2≤35mg/Nm3;颗粒物≤10mg/Nm3。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各项烟气污染物浓度指标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在标准状态、干烟气以及6%O2含量(即:标态、干基、6%O2)下的污染物浓度值。
主要内容包括:脱硝系统升级改造配套详细设计、静电除尘器提效改造、引增合一改造、脱硫系统升级改造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改造以及改造范围内的的电气系统、仪表及控制系统、土建、消防、暖通改造等。
2.1.1拆除部分:二期原有150米砼烟囱拆除(该部分由招标人负责),其余烟囱基础、烟道、脱硫配电室、增压风机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由投标人负责;
2.1.2二期锅炉脱硝系统改造:投标人仅负责该部分的改造设计及仪表控制电缆的采购及敷设、接口工作,其余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由招标人负责。
2.1.3静电除尘提效改造:原电除尘器检修维护,在电除尘器各电场的各排收尘板的出气端(末端),增设垂直气流收尘装置(导电滤槽、收尘网)。工程实施阶段,在性能指标、改造周期、改造费用等相近情况下,允许采用其他改造工艺。
2.1.4引增合一改造:拆除原有2台增压风机及4台引风机,新增4台引风机与超低排放改造相适应,实现引增合一。
2.1.5脱硫系统改造:新增一套脱硫系统(新建循环泵房,1台脱硫塔及塔顶烟囱,烟风系统,升降梯,对原脱硫装置DCS系统进行升级,增加CEMS及分析小屋,电视监控等内容。
2.1.6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系统改造:新增一台自动包装机、一台自动码垛机、3T电动防爆叉车2台;配电系统、控制系统、工艺水系统、消防、暖通等改造;现有装置系统与新建系统的工艺对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化工公司神木化工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二期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建(结构/建筑)、静设备、动设备、工艺管道、总图、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验、工程实体6S现场标准化管理等系统或专业的勘察、详细设计、采购、施工的EPC总承包建设,以及水、气、汽、电、仪、排污与原系统的连接,并包括所有通讯线缆、电缆、桥架及桥架盖板、支吊架等以及为完成本装置EPC总承包建设实现中间交接达到烟气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阶段向业主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同时包括与以上内容有关的原有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拆除、回收、运输等工作,以及由于以上改造带来的场地硬化、道路、土方工程和场区设施等工程。
说明:
2.2.1项目范围内150米烟囱筒身拆除不含在招标范围内,招标人已完成地面以上烟囱筒体的拆除工作,烟囱基础及烟道的拆除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2投标人在负责二期脱硝改造系统的详细设计外,还应负责二期烟气脱硝系统所有监控信号并入二期锅炉DCS站,在锅炉DCS画面实现与之对应的脱硝系统的监视调整操作;SCR系统所有吹灰器(包括预增加的吹灰器)的控制信号接入二期锅炉控制室,SCR吹灰实现远程控制操作等内容。
2.2.3本项目所有拆除项目拆除的设备、废旧钢材、型钢、钢烟道等由招标人回收,投标人须妥善保管,统一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2.4招标人不指定垃圾弃土点,垃圾弃土点由投标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2.2.5系统气密、吹扫(洗)、试压等相关工作,招标人协助并提供气源接入点;
2.3其他:
2.3.1建设地点: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工厂内;
2.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10月10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中间交接时间:2021年7月31日
投料试车时间:2021年8月31日。
注:本项目涉及正在运行的装置较多,需对已有锅炉脱硝(部分)、电除尘、引风机、增压风机、二期脱硫配电室等装置同时进行部分改造工作,同时,新增一套脱硫装置及配套设施,投标人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考虑生产与施工的衔接,招标人计划二期装置在2021年停车大修30天,投标人应充分利用该段时间,完成脱硝(部分)、电除尘、引风机、增压风机等装置的碰口工作。针对二期脱硫配电室的迁移,招标人计划采取先后停二期1#、2#锅炉完成二期配电室拆除前的改线工作。
2.3.3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3.4HSE要求: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健康、不破坏环境、不浪费资源。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②投标人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B、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C、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或发电)企业超低排放项目已投产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
a、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工程范围等信息;
b、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产的材料。
(4)信誉要求:①国家能源公司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②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④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并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PMP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PMP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在投标截止日之前 6 个月缴纳社保缴费记录。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并提供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中国建设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9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1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中国建设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中国建设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中国建设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中国建设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中国建设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中国建设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9-24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中国建设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中国建设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中国建设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购标审核联系人:杜丽芳,电话0912-8221451。
现场踏勘:招标人将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不接受投标人单独踏勘的申请。
为做好疫情防控,同时顺利完成本项目现场踏勘要求如下:
7.1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陕西省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办公区大门口;
7.2现场踏勘时间:2020年9月11日下午14时00分;
7.3联系人及电话:赵建怀 电话:0912-8493903
7.4京津冀、湖北、新疆、大连地区公司现场踏勘要求
(1)根据目前疫情态势,本项目暂不接待由京津冀、湖北、新疆、大连地区直接出发到陕西榆林神木锦界踏勘人员。
(2)京津冀、湖北、新疆、大连区域的公司,可委托本公司非“京津冀、湖北、新疆、大连地区”的下属单位或代表持委托证明材料(委托代表身份证签发机关必须为非京津冀、湖北、新疆、大连地区,且委托代表在一个月内未曾去过上述地区),完成现场踏勘。
7.5现场踏勘人员出发前应和招标方联系人提前联系,确认到达时间,并在到达陕西省神木市锦界镇后,先到榆林市辖区内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待检查结果正常后,持化验结果及乘车车票(机票)经招标方审核允许后如实填写疫情管控《个人承诺书》(附后),方可入厂踏勘。
7.6投标方应随时关注了解招标方驻地(陕西省神木市锦界镇)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变化情况,确保现场踏勘顺利进行。
注意事项:踏勘费用、车辆安排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负责自身踏勘的安全问题,踏勘过程中应遵守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赵建怀 |
电话: | 0912-8493505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韦东、郝帅 |
电话: | 09128226307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20002958@shenhua.cc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附件一 |
附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