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超市、药房公开招募合作对象的公告
为使本次门面招租工作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毕节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超市、药房公开招募合作对象的公告》如下。
一、本次合作商铺的基本情况
1.招标人:毕节医投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标的房屋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租方式
通过公开挂网,收集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格审查,以及报价进行评分。
三、合作方式
1.具体协议方式:合作方以“固定费用+管理费+营业收入总额的提点”的方式支付给毕节医投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底价(固定费用):超市、药房年租金最终底价,根据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第一批门面公开竞价租金总额的平均值与评估价做对比,取高者作为招标底价;
3.管理费用:固定费用的10%以上,按年度结算;
4.营业收入总额的提点:营业收入总额的2%以上,每半年度结算一次;
例:固定费用为51万一年,合作方向我司支付固定费用51万+管理费用(固定费用的10%以上)+合作方营业收入总额的2%以上;
5.签约期固定为5年。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23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经营管理超市、药房的经验和能力(提供相关资料或承诺函),超市需有1年以上相关经营经验(药房需具有2年以上);
4.诚信资格要求:投标方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方,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二)文件内容
1.目录;
2.营业执照;
3.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5.经营管理超市、药房的业绩证明;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诚信资格要求(信用中国截图);
8.公司的基本情况;
9.投标报价函(附件3)。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提交壹套正本和贰套副本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如果有)亲自签章。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法人代表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标公告中的规定;
3.响应文件封面要加盖企业公章,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时必须签章;
4.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响应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合作方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并加盖校正章;
5.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人资格条件达不到招标要求者;
(2)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有效签字;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要求编制;
(4)投标文件不全者;
(5)投标文件弄虚作假者;
(6)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6.以上内容为资格审查项,如有不符,视为未对公告作实质性响应,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谈判工作。
六、相关事项
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毕节医投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开行路三十米大道东园小区62号)。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祥东:15085797053
王佩瑶:18585486601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19日17:00时截止投标文件收取;
(2)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10:00;
(3)开标地点:毕节市汇金中心7楼会议室。
4.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50000元整;
(3)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投标文件截止期前,按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号,通过转账、柜台缴存等方式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单位:毕节医投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七星关支行
银行账号:23791001040010317
(4)在开标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凭缴纳时招标人出具的有效缴款单据办理退款手续,退款为无息退款,原路径退回;
(5)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缴款单据丢失导致无法办理退款手续,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凡中标后,须在7个工作日之内与我司签订合作协议,若放弃中标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现场踏勘
(1)自行踏勘
有意向的投标人自行查看门面现状,自行评估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现状是否符合自身经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参与投标。
(2)集中踏勘
在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5日上午10:00一次,下午3:00一次,我司工作人员组织开展集中踏勘,引导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并了解门面的相关情况,有意向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达现场。
6.意向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开标与评标
1.评标方法
本次谈判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公开报价竞谈,报价实行累积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基础报价,不作为本次竞谈的最终报价,谈判、报价轮次根据评标成员要求进行现场确定,以最终现场报价作为评分标准,最后得分最高且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如只产生一家或只有一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由工作小组进行现场商务及价格谈判,现场谈判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2.报价须知:
报价组成分为三部分;固定费用、固定费用的10%(基准)、营业收入总额的2%(基准)。
(1)固定费用(参考附件1),报价阶梯为10000元,每增加10000元,对应加4分;
(2)固定费用的百分比,报价阶梯为1%,在基准之上,每增加1%,加2分;
(3)营业收入总额的百分比,报价阶梯为0.5%,在基准之上,每增加0.5%,加4分;
(4)以上加分上不封顶,所有报价须大于或等于基准报价,低于基准报价属无效报价。
注:各投标人通过审查的报价分别为各自的基础分,作为第一轮谈判的分数,以此累加,直至最终报价。分数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开标
(1)主持人宣布招标会议开始;
(2)确认投标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等情况;
(3)工作人员检查各投标人的标函密封、标记情况。
4.工作人员按标书递交时间的逆顺序当众启封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交给评标成员,由评标成员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工作人员宣读审查结果,通过的开始下一阶段谈判工作。
(1)第一轮谈判
评标成员按已确定的顺序,根据评分标准分别打出各投标人分数,并做好登记。
(2)第二轮谈判
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报价表,填写完成后交予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做好登记交予评标成员。
(3)第三轮谈判
第二轮谈判结束后,评价成员可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进行最后报价,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5.主持人宣读结果。
6.开标会结束。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商铺交付
1.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交付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对参加投标的商铺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确认该商铺的现状符合自身经营要求,并同意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交接;
2.如需对现有配备的水、电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增容等,由此产生的手续费用和责任均由合作方负责,迁离、退还该房屋时不得拆除前述设施;
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和经营业态的要求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屋现状和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等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承租条件和标的房屋一切现状。
(二)经营要求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及我司相关规定,统一管理,所有商业项目由我司统一规划、统一部署,不得妨碍、影响医院的正常管理与运营;
2.必须在指定的范围内根据确定的经营服务项目进行装修、经营;
3.商铺建筑风貌、房屋外观不允许擅自改变。不得破坏承重结构,不得破坏现有外立面装修、绿化及配套相关设施设备。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原状修复,不予修复的,我司将立即解除合作协议并要求赔偿;
4.合作方在运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不得未经过我司同意就进行转分租,如经发现直接解除协议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罚;
5.合作方利用房屋的外墙设置广告、招牌等,须按照大小、字体、配色等要求将方案经我司审批后方可实施,设置的广告、招牌必须用于自身经营。禁止医院外墙、屋顶设置广告、招牌等;
6.合作方所从事经营的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业,不得在房屋内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7.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毕节医投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