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5]fxzb[cs]2019001
预算金额187万元
招标公司永泰县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许文协0591-24832163
公告正文
永泰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主体调查及内业整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125]FXZB[CS]2019001 作者:永泰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4-26 11:00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永泰县林业局

乙方厦门绿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5]FXZB[CS]2019001永泰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主体调查及内业整理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林业服务 其他林业服务 492.24 KM 国内 3798.96 1870000.0704 厦门绿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绿盟生态科技
合计: 1870000.07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柒万元零柒分元(¥1870000.07)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外业调查在2019年11月前完成,所有成果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需要通过福建省林业局验收合格,数据成功上传至省局)。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安华商贸城南楼三层。

4.3交付条件:★需保证通过福建省林业局验收合格,数据成功上传至省局。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依照《福建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定》《永泰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通过福建省林业局验收合格,数据成功上传至省局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且工作队伍进驻山场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
2 40 ★外业部分完成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 30 ★福建省林业局验收合格,数据上传至福建省林业局,复核通过,并完好归还普查设备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普查结果的汇总与上报、普查成果的提交,并通过省市县各级的检查与验收(时间如有调整,以省林业局通知为准);但合同有效期以服务成果通过省厅验收合格,并移交县林业局时间为止,而涉及保密的不以合同有效期为限。

10、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福建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定》、《永泰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与技术路线》要求不符的;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永泰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并造成重大影响的;乙方作出普查报告是虚假的或与实际普查质量成效不相符的;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规定执行的,也视为违约;甲、乙双方违反签署合同书的主要条款;合同生效后一方无故自行解除合同的。若甲方违约应当赔偿乙方实际履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即按实际工作量计,以人员日报酬为500元计(含劳务工资、保险、车辆费用等);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处置未支付的合同款以及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造成违约的一方应支付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且从违约之日计算十日内付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福建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定》《永泰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及技术路线》要求,普查包括:外业调查,内业整理、成果提交、普查质量管理、专家验收等部分。一、外业调查:①线路调查:需完成调查线路275条合计492.24km的调查,涉及21个乡镇262个行政村、1个国有林场5个工区;② 标准地调查:至少调查50个标准地。③优良林分及优良单株调查:需开展香樟、闽楠、鄂西红豆树、赤皮青冈、红锥、福建青冈、南方红豆杉、福建柏、油杉等优良林分及优良单株调查。④辅助样地调查:需调查100个辅助调查样地涉及10个乡镇22个行政村,⑤栽培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的调查:对永泰县区域内所有栽培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进行调查。⑥参全县登记、挂牌的古树名木3206株进行普查。⑦收集保存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对全县种子园、采穗圃、遗传试验林、植物园、树木园、种质资源保存林(圃)及种子库进行调查。二、内业整理技术要求:2.1标本制作与鉴定:2.1.1采集的带花果的健康枝条或无花果的营养枝经过适度修饰,编写标签号并填写完整的采集记录,标签号与记录一致,将挂好标签的健康枝条,平铺于草纸上,如植株过长,可弯折成“V”或“N”形。每份标本的叶片除大多数正面向上外,应有少数叶片使其背面向上以显示背面的特征。标本整理完毕后,其上放2-3层草纸,再放入标本;一层标本一层纸交替叠放,每5-8份标本之间放入瓦楞纸以使标本较为平整。标本整理完毕后,用麻绳将标本夹捆紧。将整理后的标本置于烘干机中烘干。烘干后的标本,利用针线和胶水固定于30*40厘米白色卡纸上,并贴上物种信息和标本采集信息。按系统分类整理归档保存于干燥通风室内。每个普查单元对每个调查物种制作保护凭证标本一份。2.1.2对外业采集到的物种名称利用《福建植物志》、《中国植物志》等进行鉴定复核,不确定种类通过查询植物志或咨询专家,争取种质鉴定正确率≥95%。2.1.3根据外业调查的情况,补充完善并纠正外业调查中纸质表格的缺项及错项,同步录入信息系统表1《种质资源调查登记表》,表2《树种调查记录表》等7个表,确保纸质表格与信息系统采集表均有填写并相符。汇总表1—1《收集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统计表》,表1—2《收集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统计表(种质资源库)》,表2《野生林木种质资源统计表》等7个表。对野外调查轨迹,野外拍摄像片进行同步录入。2.1.4对野外拍摄的林木种质资源像片进行保存、上传,建立林木种质资源影像库。2.1.5根据《技术规定》附录C的要求撰写《永泰县林木种资源普查报告》,根据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分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情况、资源现状综合分析、问题与建议,重点分析本地林木种质资源的多样性、分布特点,突出体现地区优势和特色。对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利用现状、利用潜力进行客观和综合评价。编写树种名录和林木种质资源目录。 2.2内业整理包括:外业调查表、影像资料、凭证标本、图件编绘、数据录入和统计分析等内业整理工作。各项内业整理的程序、方法与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定》。3.按照《技术规定》要求,提交以下成果:3.1永泰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报告,重点分析本地的林木种质资源多样性,突出体现本区域的林木种质资源优势和特色。对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利用状况、利用潜力进行客观和综合评价,根据普查结果统计编写树种名录和林木种质资源名录。3.2将普查基础数据和信息在《福建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信息系统》上完成录入和统计汇总,建立普查档案和数据库。3.3提交外业调查资料:普查记录、外业登记表、植物凭证标本850种(含栽培种)以上,参照附录I永泰县木本植物参 考名录每种一份。3.4图件资料:林木种质资源分布图,照片(每种一组)、影像(包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4.负责配合做好省、市组织的质量检查,同时及时做好完善与整改工作。需保证通过福建省林业局验收合格,数据成功上传至省局。5.验收要求:福建省林业局验收合格,数据上传至福建省林业局,复核通过。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永泰县林业局 乙方: 厦门绿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永泰县安华商贸城南楼三层 住所: 厦门市同安区陆丰里304号401室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吴广涛
委托代理人:
许文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1-24832163
联系方法: 18050072097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永泰支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
账号: 13175101040001096 账号: 129210100100025728


签订地点:永泰县林业局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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