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口岸街道新明、东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 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卞庆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22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口岸街道新明、东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 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7 17: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合同编号:TZS-GGQ-KAJD-2022-SG-JYZ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口岸街道新明、东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已由泰州市农业农村局以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泰农建[202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口岸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口岸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口岸街道南部、西至扬子江南路,南至永胜社区界,东至高港大道,泰镇高速,北至江圣生产区、文胜河,涉及东南、新明两个社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拆建泵站2个、新建泵站1个、拆建涵洞1座,新建明渠9条,总长1.365km;整治河道一条,总长169m;新建水泥路9条,总长度1.038km等,总投资约225万元,总工期60个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项目位于口岸街道南部、西至扬子江南路,南至永胜社区界,东至高港大道,泰镇高速,北至江圣生产区、文胜河,涉及东南、新明两个社区,主要内容包括:拆建泵站2个、新建泵站1个、拆建涵洞1座,新建明渠9条,总长1.365km;整治河道一条,总长169m;新建水泥路9条,总长度1.038km等;造价约225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施工工期60日历天。工程计划2023年2月28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23年4月28日前完工。

2.5付款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后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A、B、C三类)

(9)信用等级要求: /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2月 13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222.190.131.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2月 21 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3年2月 21 日 9 时30 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15(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 188 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合理价中标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的为废标。经初步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后,以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C=A×KK取值范围为97%98%99%K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评审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期望值):2051365.88 (注:未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填写“未设置”,设置的填写具体限额)。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的为废标。经初步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后,以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C=A×K(K取值范围为97%、98%、99%,K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1、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0分;

2、其它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出1%扣0.9分,每低出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内插法计算得分,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口岸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泰州市高港区三三六省道

人:卞庆生

话:13815966561

招标代理: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泰兴市永信大厦一楼

人:吴女士

话:15152973920

10.备注

10.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0.3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0.4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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