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盾构刀具维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盾构刀具维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盾构刀具维修)
招标编号:总-石家庄地铁项目盾构刀具2023-7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本项目盾构刀具维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为西南~东北走向,线路西起西岗头,北至十里铺,线路全长约24.4km,全线设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6座,全线设置西岗头车辆段、十里铺停车场。
土建五工区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和裕华区,施工内容包括3站4区间,分别为省广电总台站、北宋站、和平路站及建华南大街站(不含)~省广电总台站区间、省广电总台站~北宋站区间、北宋站~和平路站区间、和平路站~光华路站(不含)区间。
2.2招标内容:盾构刀具维修(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0月27日16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http://empm.ccccltd.cn),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请于公告发布后至2023年11月0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整标500元。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11月07日16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7日16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7日16时止,投标截止即开标。
5.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壹万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2023年11 月17 日1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招标物资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备注 |
1 | 中心刀 | 骑跨14把先行刀、高350mm | 把 | 6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 2023年12月至工程完工 | |
2 | 先行刀1 | 平底、宽300mm、高180mm | 把 | 58 | |||||
3 | 先行刀2 | 平底、宽300mm、高150mm | 把 | 25 | |||||
4 | 先行刀3 | 圆弧底、宽300mm、高180mm | 把 | 70 | |||||
5 | 先行刀4 | 圆弧底、宽300mm、高150mm | 把 | 68 | |||||
6 | 刮刀 | 宽200mm、高110/90mm两种 | 把 | 360 | |||||
7 | 主入口保护刀 | 宽200Mmm、高80mm | 把 | 28 | |||||
8 | 外周保护刀 | 长360mm | 把 | 100 | |||||
9 | 仿形刀 | 行程-200mm-100mm | 把 | 14 | |||||
1、刀具维修点设在甲方施工现场,费用乙方承担(含场地租赁费、住宿费、电费、水费、伙食费,按甲方实际费用据实结算),人员及维修设备符合甲方要求,若产生倒运费用,乙方承担。部分刀具如需返厂维修,费用乙方承担,并按照时间节点返回施工现场,逾期到达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2、若甲方前期施工不满足为乙方提供维修点,乙方须自行租赁维修场地,在甲方施工场地范围3公里内,场地条件需满足维修要求,并按照时间节点返回施工现场,逾期到达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配足维修刀具全部配件,满足维修一切条件,如因没有配件耽误甲方使用刀具,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包含人工费、机械停滞费,增加工期费等。 | |||||||||
4、含税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车费、服务费人工费、维修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
注:各单位报价为含税到场价,并注明税率。
结算支付方式:
1、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0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全部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9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75%;剩余22%在供货完毕且办理最终结算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以√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剩余 3% 作为质保金。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 )6个月;( √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在最终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期满后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4.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5.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6.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7.质量保证金的清退:合同物资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六个月内返还。
8.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9.甲方结算依据:送货单、使用配件确认单、合格证、对账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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