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公司屯宝煤矿矿井水高效旋流净化预处理系统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4100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培0991-6809205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艳0991680901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屯宝煤矿矿井水高效旋流净化预处理系统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1000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屯宝煤矿位于新疆昌吉市硫磺沟境内头屯河西岸0.8km处,北距硫磺沟镇12km,东距乌鲁木齐市50km,距昌吉市58km,行政区隶属昌吉市管辖。项目在屯宝煤矿矿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08"56.07",北纬43°39"44.02"。屯宝煤矿是于2001年整合昌吉市屯河、宝山两个小煤矿而成立,矿井初步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t/a,主运输环节预留能力500万t/a,2010年4月11日通过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和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安全设施和项目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2013年3月,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该矿生产能力进行了核定,核定产能为270万t/a。2015年投资约1.9亿元左右完成洗选厂建设工程,现已正式投产。洗选加工产品为洗精块、末煤和煤泥。煤矿井田面积约2250hm2。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依据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屯宝煤矿高效旋流净化预处理系统工程技术方案(额定处理量≥150m3/h)要求完成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运输、装卸和现场保管等)、新处理站与原处理站串联运行的电控部分改造、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验收工作及联合试运转等工作。
2.1.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设计工期为2个月,工程施工工期10月(包含设备采购期2个月、调试期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
2.1.4工程地点:国能新疆屯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三区060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井水或工业水处理EPC总承包业绩不少于2个,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矿井水或工业水处理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个担任矿井水或工业水处理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矿井水或工业水处理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09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6 18:3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0-29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7.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7.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公司A座5楼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张培
    电    话:0991-6809205
    电子邮箱:3154338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A座十楼1007室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王艳
    电    话:09916809011
    电子邮箱:20002960@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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