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flx-sg2023-08
预算金额92.29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包东站北房建工区等5个大修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BFLX-SG2023-08)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该工程为包东站北房建工区等5个大修项目。
建设地点:包头东、包头、乌海、白云鄂博矿区
1.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实施范围和内容:
第一标段包东站北房建工区房屋大修工程:
室外部分:拆除既有面包砖硬化面,还建60厚面包砖硬化面1042平方米,绿化带周围做花岗岩路缘石46.2平方米,更换铁艺大门2樘,防盗门1樘。
食堂部分:更换窗户5.85平方米,新做门1樘,室内刮家46.31平方米,拆除混凝土地面,新做地面16.87平方米,吊顶16.87平方米,新做保温屋面126.53平方米,及对应给排水项目,食堂室内电线路、应急照明、灯具整体大修。
库房部分:新做窗户20.1平方米,成品窗套11.22平方米,外墙涂料312平方米,防盗门16.8平方米,新做保温隔热屋面184.05平方米,库房室内电线路、应急照明、灯具整体大修。
办公楼部分:新做窗户30.6平方米,成品窗套16.22平方米,外墙涂料463平方米,防盗门18.72平方米,新做保温隔热屋面184.05平方米,外墙保温306平方米,新做卫生间一间,办公楼室内电线路、应急照明、灯具整体大修。
第二标段 包东站南房建工区房屋大修:
办公楼部分:外墙新做保温,屋面新做保温防水269平方米,更换窗户95.91平方米,更换防盗门32.4平方米,室内刮家707平方米,地面更换地砖49.55平方米,新做淋浴间1间,暖气系统整体大修,给排水系统大修、电线路大修。
库房部分:更换窗户18.84平方米,墙面抹灰204平方米,喷刷涂料167平方米,更换防盗门12.6平方米。
第三标段 乌海房建车间生产房屋大修
土建部分:更换窗户446.58,更换,37樘,更换吊顶317.52,新做卫生间1间,淋浴间1间,盥洗间1间,更衣间1间,室内刮家,刷乳胶漆,更换镀锌钢管落水管6根,新做外墙保温503.83平方米,并刷涂料。
水暖部分:办公楼淋浴间、盥洗间、卫生间的室内上下水管及卫生洁具更换。
第四标段 包头公寓车间房屋大修
办公楼:更换门窗41扇,室内整体刮家,更换局部吊顶矿棉板,一层淋浴间整体大修;
厨房:更换门窗,餐厅、储藏室整体刮家,操作间、厨房更换墙砖,餐厅、储藏室更换矿棉板吊顶,操作间、厨房更换铝扣板吊顶,地面更换地砖。
第五标段 白云房建工区房屋大修
土建部分:拆除既有塑钢窗,更换为断桥铝窗户28.62平方米,拆除抗面板吊顶并恢复46.89平方米,更换木门9樘,室内刮家,拆除地砖并恢复,拆除屋面瓦及草泥基层,从新铺设瓦,新做肯德基玻璃门斗一套。
水暖部分:新做卫生间一间,新做排水管路一趟。
电线路部分:屋内电线路系统大修
1.3 工程投资概预算:一标段工程总费用92.2930万元(具体以概预算批复结果为准),二标段工程总费用88.7908万元(具体以概预算批复结果为准),三标段工程总费用164.8182万元(具体以概预算批复结果为准),第四标段工程总费用49.3935万元(具体以概预算批复结果为准),第五标段工程总费用71.06万元(具体以概预算批复结果为准)。
1.4 计划工期:总工期50天(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合同工期不做调整)。
1.5 质量目标:
1.5.1 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部颁验收标准。
1.5.2 使用材料和设备除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与准入证以外,需经项目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认可。
1.5.3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须经项目管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1.6 安全目标:
1.6.1 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1.6.2 施工现场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影响现场办公环境,不影响办公人员生活影响,每天做到工完料净。
2.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铁路房建设备大修相关业绩,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及相应安全考核证书,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2.2 近3年(2020年至2022年)承担过类似规模施工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近3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2.4 申请人在2020年至2022年(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际;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2.5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该工程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2.6 为保证房屋整修质量,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若某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为摇珠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由该投标人自行选择保留其在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该工程的单位,请于2023年8月11日18:30时至2023年8月12日18:30(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邮箱号btfjgydjsk@126.com,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带正式纸质申请文件(1份),参与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4.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4.1申请函。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4.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4.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4.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4.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4.9是否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
4.10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与公告一致)
4.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附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
4.12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4.13 近三年诉讼或失信行为情况。
4.14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和检测设备表。
4.15施工方案(主要为针对此次施工的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房产部。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28号四楼土地房产部
电话:0471—2242425
6. 建设管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房建公寓段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74号
联 系 人:赵凯
电 话:0472-222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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