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口市美兰区农业农村局-美兰区演丰镇下厂村护堤修建及清淤工程项目用海整体论证-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shb-202406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兰工0898-65373261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符工0898-686025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美兰区演丰镇下厂村护堤修建及清淤工程项目用海整体论证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HB-20240602
项目名称:美兰区演丰镇下厂村护堤修建及清淤工程项目用海整体论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9999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9.9999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过对拟建项目所在海域及毗邻海域的水下地形测量和秋季环境环境现状调查,在现场勘查、图件编绘、数值模拟等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进行分析、研究、论证,提出本项目海域使用可行性意见及相应的对策,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及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认定专题论证报告,提出环境影响、海域使用及生态红线管理相应的对策、相关的措施及建议,为主管部门审批海域提供科学依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送审稿)》、《环境影响报告(送审稿)》、《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认定专题报告(送审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电子版信息至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⑤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也可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1.2 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
2.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美兰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8号三楼306办公室        
联系方式:兰工 0898-65373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省实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22号二楼            
联系方式:符工 0898-68602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 话:  0898-6860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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