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601]QC[DY]20240020
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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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府民嘉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新贤路2-1号 | 2,2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物业服务):
服务类(大庆府民嘉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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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大庆市第三医院物业服务 | 一.项目概况:大庆市第三医院物业服务管理概况:1、服务面积:(保洁面积41700平、秩序维护22900平)其中:心理大楼15200平方米(保洁和维护)、门诊楼5500平方米(保洁)住院楼11300平方米(保洁)、机关楼3000平方米(保洁和维护)、教学楼1900平方米 (保洁和维护)、心理医院2000平方米 (保洁和维护)服务要求1、服务面积:(保洁面积41700平、秩序维护22900平)其中:心理大楼15200平方米(保洁和维护)、门诊楼5500平方米(保洁)住院楼11300平方米(保洁)、机关楼3000平方米(保洁和维护)、教学楼1900平方米(保洁和维护)、心理医院2000平方米(保洁和维护)2、人员配置及要求:配备61名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人,保洁员44人,秩序维护员12人、消防监控4人。3、保洁服务内容:心理大楼室内(含诊室、咨询室、医生办公室、护士站等)、室外公共区域(广场、道路、草坪、人行道等)及草坪绿地的保洁养护;心理大楼一、二层食堂餐厅;门诊楼室内公共区域(包括会议室);住院楼的室内公共区域、会议室及病房(包括病区打水、打饭);机关楼(含领导办公室)、多功能厅等公共区域;门诊楼宿舍管理及公共区域保洁;教学楼室外公共区域和广场;全院公共区域冬季清除冰雪(机关楼、住院楼、教学楼、车队院内等),需配备除雪铲车及自卸车;所有电梯、楼梯保洁;所有玻璃窗、玻璃隔断及玻璃幕墙、玻璃屋顶;所有电梯机房保洁及走廊井道保洁。全院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需配备密闭式垃圾清运车;心理医院楼内办公诊疗区域及院内场地。4、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内容:负责心理大楼前后门卫工作秩序管理,消防监控室内值守、防火、防盗,门禁系统管理及室外门前停车场车辆停放秩序,协助门诊及病区工作人员对躁动患者进行保护工作;教学楼、机关楼、心理医院负责门卫管理及公共区域秩序维护。五、工作标准(一)保洁工作标准:根据“全、细、勤、序”的保洁工作原则,保证医院内外环境的整洁有序,做到窗明几净,物见本色,切实为医疗提供良好的服务。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保洁员的服务态度应主动热情,杜绝与患者和医护人员争吵。具体内容如下:1、公共卫生间A、每天早班、中班要全面清洁卫生间,注意循环保洁。B、卫生间内不许有烟头、纸及其他杂物、污渍,要及时进行清洁更换垃圾袋。C、坚持每天消毒,保证卫生间无异味。D、地面无积水、瓷砖无水渍,小便池、大便器、洗手盆干净无积尘垃圾、无污渍,天花板通风口、灯、门及把手四周无积尘、无蜘蛛网、无常明灯现象。E、镜面、墙面、金属等无水渍、污渍、光洁明亮。G、卫生间无常流水现象。2、各类地面A、要对心理大楼各门口前进行循环清洁,要保持地面无烟头、杂物、碎纸。对汽车带到门前的泥沙、污渍要及时清理干净,门前台阶地面要定期清洗。B、室外路面要有专职保洁员,随时清扫垃圾,保证周边环境卫生的清洁,做到路面整洁干净,平时无积水,冬天无积雪冰,垃圾日产日清。冬季清雪做到中、小雪后24小时清除完毕大雪2-3日内清除完毕。C、室外公共设施保持清洁干净。室内可见范围内要见到果皮箱。建筑物及室外公共设施外观清洁完好,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D、四季大厅保持整洁无污渍,定期清洁地面,每天要多次静推,保持地面光亮洁净,循环保洁。E、公共区域走廊、过道、楼梯地面每天必须彻底清洁两次,要求地面无杂物、无污渍、无水渍、地面光亮。F、大理石、瓷砖等硬地面要求表面及其接缝清洁干净,均匀光亮,地面干净,墙角线、地脚线无积尘、杂物、污渍等。无死角。3、玻璃金属类A、保洁员定期对洁区域内的玻璃进行洁净整理,做到无水渍、尘渍,达到玻璃光洁明亮。B、对铜、不锈钢、大理石及其他金属材料制成的装饰物、栏杆、指示牌、台架、灯架等用专业清洗剂擦拭,要求无锈痕、污渍、手印等。擦电梯及各类金属时,必需按文理进行,切勿用硬物刮擦,以防人为性损坏;电梯内无积尘、无杂物、无泥沙、无手印。C、玻璃门、窗、幕墙等要洁净无瑕,门窗、电梯趟槽干净、无积尘、无沙粒、无烟头、窗户下班及时关闭。D、每天要对病区进行一次消毒,要对床和床头柜用消毒剂擦拭。保证病床清洁干净。4、综合类A、保证地面、墙角干净。B、保证花槽、花盆内无杂物、烟头、纸、口香糖等,摆花周围保持洁净,叶片无积尘,垃圾箱四周洁净无积尘。C、保证各种悬挂指示牌、筒灯、射灯、装饰灯及装饰物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天花板顶部无蜘蛛网。D、保证室外绿化区漂浮物、无杂物。E、生活垃圾由专人收集,送到院内指定的存放点。F、生活垃圾箱(桶)等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垃圾日产日清。G、每年对全院的玻璃窗、玻璃幕墙、四季大厅顶棚等彻底清洗一次。(二)公共秩序维护工作标准1、秩序维护人员必须执行医院提出的要求和管理制度。2、秩序维护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对医院及职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负责。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3、秩序维护人员要认真做好守护目标的防盗、防火,认真核对公共设施设备的数量,保护医院职工和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一经发现事故苗头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如发生案件立即拨打110报警,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4、心理大楼前后门卫、门禁系统管理,教学楼门卫、机关楼门卫、心理医院综合秩序维护;消控中心要求每班两人,保证每天24小时值班(要求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消控中心设备运行及故障报修、监控点监视、消防喷淋设施、电梯故障报警、火灾报警系统及应急设施启动,做好交接班记录。5、秩序维护人员必须对医院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做好防盗防火工作。下班时间秩序维护人员要巡查门诊的门窗及各个病区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6、听从命令、服从指挥、语言文明、着装整齐、能够及时完成院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7、保安人员在执行上述规定时,应坚持原则,态度诚恳,文明上岗,严禁发生有损于医院形象的行为,由于失职造成看护目标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保安人员的责任,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8、负责心理大楼门前车辆停放秩序,保证院内停车有序畅通。9、严禁睡岗、玩岗、空岗、在岗期间喝酒、酒后上岗。10、秩序维护人员应聘用18-45岁之间,无不良记录的男性公民,如人员素质优秀可放宽年龄限制。11、秩序维护人员应在安保科的领导下做好消防巡查工作并做好各种消防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消防指控中心。六、相关要求1、不能满足按规定人数配备人员,采购单位不予验收付款,并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2、各项管理未达到质量标准,累计两次医院将约谈项目中标供应商,提出警告,同时要求项目中标供应商形成整改措施的书面材料,并上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各项管理未达到质量标准,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在付款时,采购单位不予验收付款,并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3、因管理不到位,给院方造成影响的,在付款时,采购单位不予验收付款,并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给医院造成的损失,项目中标供应商需赔偿全部损失及承担全部责任。4、项目中标供应商需配置项目服务总负责人。该人员不但应具备思想正派,为人忠厚,积极上进,良好的职业道德,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团队管理能力,绩效考核能力以及突发事件处理能力。5、项目服务负责人每周必须分别给保洁服务人员、安保人员等开会总结上周工作的不足,提出改进下一步工作的措施。6、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项目中标供应商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在付款时,采购单位不予验收付款,并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医院有权解除合同。七、其他事项1、服务期内所有保洁设备、生活、清洁用品等由供应商自己购买,费用自理。2、服务期满后,院方不负责回收供应商所剩余的一切设备、清洁用品、生活医疗垃圾袋等。3、服务期内保洁和保安人员统一服装上岗,衣帽整洁。其费用供应商自理。4、合同期内,由于医院的特殊性,属精神病人专科医院,要求供应商提供工作人员加强自身保护,如果出现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及意外事件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如供应商未满足服务要求,对院方造成影响较大的,采购单位不予验收付款,并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该项受字数限制,后续内容详见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 | 我公司完全响应本项目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时间为一年(2024年6月8日——2025年6月7日)。 | 我公司完全响应本项目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服务标准。 | 2,2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喜(采购人代表)、李庆福、李春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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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物业服务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物业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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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府民嘉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50,000.00元 | 1 | 1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第三医院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让杜路192号
联系方式:13936998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6375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君玉
电话:0459-6370898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5月23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物业服务报价明细附件.pdf
物业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0240517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