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坂田集团产业中心公交首末站(部分)
金额
4.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522500086
预算金额4.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285891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522500086 项目名称 坂田集团产业中心公交首末站(部分)
起始日期 2025年01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年01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集团产业中心半地下室01层05号(永香路62-13)
面积/数量 615.04平方米 权属情况 其它权属证明
资产性质 其他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43,052.8元/月 租金的递增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3年租金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其他(站务办公)
履约条件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维护保养承租物业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5.承租方需进行装修时,其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
6.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或分租,或以合作经营等形式变相转租或分租;
7.承租方需按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单位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等);
8.水电费由承租方直接向供水、供电部门缴交。
9.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按第三年租金金额计算);
10.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1.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2.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承租方不得在物业区域存储危险化学品、大容量电池、珍珠棉、泡沫等危险物品;
13.承租人为企业或月租金超过人民币2万元/月以上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担保,企业需由承租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承租人的租赁合同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出租方认为有必要时,承租人还需提供资产或第三方作为履行租赁协议的担保;
14.承租方知晓该物业是龙岗区政府社区配套公配物业,如租赁房屋因政府政策调整、社会公共利益或因城市建设需要等原因被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征收、征用、拆除、收回或用作其他用途时,出租方只需提前二个月通知解除合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租赁房屋交还出租方; 如政府职能部门要求按规划用途还原房屋的,承租方需按规划设计还原房屋并承担全部费用。
其他补充说明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人按照《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3、不允许联合承租,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无独立变压器与小区物业共用变压器,如有需要,承租人可自行安装,无电梯;
4、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5、物业非空置、在租、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2024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未签新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关系;移交物业给成交人日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
6、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阶梯价为:500元/月),延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
7、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9910526。
8、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依据《转账委托书》,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9、澄清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请将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10、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11、意向承租方应充分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与招租人采取协议租赁,租赁价格不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若意向承租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协议租赁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12、优先承租权人名称:周超荣。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2个月租金(按第三年租金金额计算) 物业管理费 由承租方自行向租赁房屋物业管理处缴交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项目日程

竞价开始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15时00分00秒 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质疑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依法注册一年或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其授权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分支机构;
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报名结束后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查询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3、企业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与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发生法律纠纷。
二、个人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且无犯罪记录;
2、信用不存在污点,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报名结束后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工作人员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为准,查询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3、未与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发生法律纠纷的个人(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书);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含个体工商户):
1、提供营业执照(①如为总公司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②如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报名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及授权其参与报名的有效授权文件);
2、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注册资本截图;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如有);
5、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书(企业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与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发生法律纠纷)。
个人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2、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格式自拟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3、提供承诺书[承租人未与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发生法律纠纷。]
二、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已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包括且不限于物业内部原装修遗留问题、不得改变物业出租用途问题),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意向承租方承诺书(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3、意向承租方承诺书(致深圳市华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如为个人需签字加盖指模,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期间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联系人 林工;汪工 联系方式 28589115;28589120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华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平西路129号汽车总站5楼528

交易保证金

金额 9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18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中标(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包括且不限于物业内部原装修遗留问题、不得改变物业出租用途问题),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理分支机构),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4.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5.承租方知晓该物业是龙岗区政府社区配套公配物业,需按公配物业规划功能使用,租赁房屋因政府原因、政策原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因城市建设需要等原因被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征收、征用、拆除、收回或用作其他用途,出租方只需提前二个月通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或补偿。承租方应在交还租赁房屋截止之日前,将租赁房屋按规划要求恢复原状(包括不限于恢复水、电设施等)后交还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经济赔偿或补偿。
6.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10个日历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承租方违约,出租方除行使合同解除权外,还可行使的权利包括:可向承租方要求赔偿出租方因追讨欠款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费用、开支;出租方在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可立即采取切断水电、封锁出租物业等强制措施,出租方对承租方因此而蒙受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8.该物业的产权属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现委托深圳市华程交通有限公司经营和管理,经授权委托深圳市华程交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本物业的经营和管理。
9.因承租方原因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承租资格,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指定账户。
返回顶部